东南网3月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骗子冒充主管,利用QQ诈骗巨款48万元。同安民警追踪三年,8次赴深圳,最终帮被害人追回部分被骗资金。这起案件,从案发至今,共历时近3年。昨日,同安警方对外发布了此案。
出纳向“主管”转账48万
案发时间是2014年4月21日上午11时许。
当时,同安洪塘某公司出纳傅女士报警称:公司财务人员让她转账到指定账号,还说是公司的一笔合同资金往来。刚开始,她并未怀疑,立即将18万元转到指定账户。过了一会,她再次接到转账30万的通知,这笔钱同样被转到该账户。
随后,傅女士在与财务交谈时得知,这些款项是“公司主管”通过QQ进行指示的。她才醒悟过来,自己被骗了,立即报警。
警方展开行动。当时市反诈骗中心尚未成立,无法紧急止付的情况下,侦查员分别通过网络银行和电话银行,将骗子的银行账户密码反复进行错误输入,随即,该银行账户因密码错误被锁定,警方及时制止了诈骗分子将钱款分流完,成功锁定账户余额7.9506万元。
紧接着,侦查员又赶赴诈骗账户的开户地深圳市,成功冻结账户。但是,这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如何将诈骗账户内的钱款返还给被害人,成为下一步工作重点。
厦门警方八下深圳追赃款
经查,狡猾的诈骗分子在得手后,立即将相关作案工具扔掉,没有再使用,而且开户人并未参与实施诈骗。
侦查员查找开户人,试图通过开户人协助返还该冻结钱款。但开户人系外出务工人员,多次寻找均无法联系上,致使案件侦查陷入瓶颈。
此后,侦查民警在近3年时间里,前后8次赶赴深圳,每半年冻结期限到期时,就出差至深圳市续冻一次,成为该笔钱款的“守护神”。
2016年9月,《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正式发布实施,侦查员与刚成立的市反诈骗中心研究探讨,并赶赴深圳市工商银行,针对文件的可执行性展开沟通。
2016年12月底,相关配套实施细则发布,侦查民警又立即与深圳市公安局联系沟通。
经过多次沟通后,近日,在厦门和深圳两地工商银行的通力合作下,终于成功将账户内的7.9506万元返还至被害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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