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服务 > 正文

15分钟内超百辆车开远光灯 被照两秒司机“失明”半分钟

2017-03-03 08:06:45体验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记者体验

实地蹲守,两三百米外被远光灯“闪瞎”

>危害测算

远光灯照射后,司机有30秒“睁眼瞎”状态

>市民建议

参考外地做法,在驾校设个远光灯体验区

一辆轿车开着远光灯,记者镜头前一片白茫茫

厦门日报讯(记者林路然)昨日,本报报道一名司机因滥用远光灯被拦查,其是在逃嫌疑人的身份因此被发现——报道引起广泛热议,不少读者对抓捕逃犯的剧情称奇,更多的市民则关注滥用远光灯这一驾驶陋习。

远光灯到底有何危害?面对远光灯时,如何最大程度避免事故?昨日,记者现场蹲守观察滥用远光灯的行为,也请来专业人士解读远光灯的危害。

【记者调查】

15分钟内超百辆车开远光灯

两道白光袭来,眼前白茫茫一片。斑马线上的行人被眼前车辆的远光灯晃晕,要抬手挡眼,后退几步,才能缓过神来——昨晚8时许,这一幕发生在湖滨南路与后埭溪路的交会路口。记者蹲守时,遇到滥开远光灯的,隔了两三百米远,记者还看不清车,却已被两道白光亮得刺眼。

在该路口,记者粗略计算,15分钟内有400多辆车经过,超100辆都开了远光灯,占比约25%。而昨晚7点,记者在台湾街蹲守发现,一个绿灯通行的时间段里,50多辆车中有7辆车开着远光灯。

【现身说法】

遭遇远光灯老司机差点掉坑里

辛志辉有38年驾龄,在驾校担任总教练。这名老司机,也曾险些因远光灯掉进坑里。辛志辉说,元旦假期的一个晚上,路灯明亮,他开车上路时,对向来车开了远光灯,他几次闪灯示意对方换近光灯,对方却仍我行我素,他只好降下车速,小心慢行。突然,他陡然看到前面有个坑,立即刹车,“要是我当时车速不减,肯定就掉坑里了!”

而另一位老司机刘云提起远光灯则很生气。他说,前段时间,他开车行驶在同安城南路,对面一道明晃晃的远光灯射过来,他赶紧刹车,“幸好我经验丰富些,刹车踩得及时,不然就要撞上人。”刘云说,自己也是意识到前面不远有人行道,本能刹车,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提醒】

遇远光灯先减速别看对方看前方

遇上远光灯,司机要如何应对才能把危险降至最低?驾校教练辛志辉表示,司机要立即提醒对方关掉远光灯,例如以远近光灯交替闪两下,如果对方还不关掉,司机应减速,同时盯着自己车灯前方,不看对方车辆。一旦有黑影进入自己车灯范围,司机要马上踩刹车,因为黑影可能是行人或障碍物。

辛志辉还说,要是后车开了远光灯,通过后视镜影响自己行车,司机应马上调整后视镜避开灯光,与后车保持安全距离。假设自己的车速是每小时50公里,就要与后车保持50米的车距。“雨天或雾天,司机不应开远光灯,而是开雾灯,因为远光灯灯光会产生漫射效果,不利行车。”辛志辉说。

【危害解读】

为什么会产生

视野盲区?

市中医院眼科医师钟瑞生告诉记者,远光灯属于强光,正常人眼接触两秒钟后就会产生视野盲区。也就是说,路遇远光灯,司机两秒钟后就是“睁眼瞎”,啥都看不见。而且,这种“眼瞎”来得快,去得却慢。“远光灯照射后得过30秒,眼睛才能恢复正常。”钟瑞生说,如眼睛被远光灯照射时间长,恢复则可能需要更长时间。

如果按照时速60公里计算,一秒钟车轮就向前17米。当远光灯袭来,司机有2秒34米距离的反应过程;此后司机将处于视野盲区长达30秒左右——相当于至少500多米内,司机的视线都将不在正常状态,对行车安全威胁极大。

【记者手记】

驾校不妨设个

远光灯体验区

滥用远光灯的司机不妨做一个简单的换位思考。

今年2月15日晚,温州首次使用“远光灯自愿体验椅”,对滥用远光灯的司机进行“体验式处罚”。许多司机“赏灯”几秒钟就感到不适。“没想到,被远光灯照着这么难受!”一位司机感叹。其实,对滥用远光灯进行如此“体罚”,深圳、长沙等地的交警也尝试过。

如果能把这种体验从驾驶员培训阶段就“根植”入他们心中,或许能够更加稳固。有读者提出,可借鉴外地交警做法,在驾校设置专门的远光灯体验区,让司机在学车阶段就了解远光灯的危害,相信更能树立起正确使用远光灯的理念。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