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企业可享多项奖励 在集美的股权投资企业可享受投资奖励、办公用房补贴、风险补助、跟投奖励、招商奖励等。《办法》鼓励各类股权投资企业投资集美区中小微创新型企业,按企业性质分别给予投资额5%、2.5%不等奖励,单个股权投资企业年度累计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企业跟进投资、招商引资均能获得奖励,单笔让利或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办法》对于区级产业引导基金同股同权跟进投资的项目,按退出收益的10%奖励给本轮其他投资者;股权投资类企业引导其投资的移动互联网、手游、电子商务、智能硬件、物联网、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入驻集美,按企业在集美区投资额的5%对股权投资类企业给予招商奖励。此外,企业投资失利的,可申领风险补助金,单个项目最高可享100万元,同一企业年度不超过250万元。 给予股权投资企业办公用房补贴。根据股权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出资金额)分别给予不同档次、多种形式的办公用房补贴。比如注册资本在5亿元以上的,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按购房房价的10%(每平方米最高不超过1000元)给予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的可获得一定面积、最长3年的,可免费租用指定办公用房。 《办法》规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受托管理的股权投资资金累计投资规模达到3000万元及以上的,可获一次性开办奖励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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