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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岛内将设4000个自行车停放区 共享单车停放将更规范

2017-02-17 07:24:34殷磊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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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记者 殷磊)随着越来越多人加入自行车骑行大军,各类形式的自行车为市民提供便利、绿色出行服务的同时,也带来了种种不文明现象,特别是共享单车违章占道、随意停放现象普遍,给城市市容市貌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绿色出行不能只管“行”,停车管理同样需要引起重视。记者昨日了解到,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市政园林局在征求了城市规划等相关部门意见后编制印发了《厦门市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试行)》),规范厦门的自行车停放秩序,提高厦门市自行车管理水平,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维护城市面貌。思明、湖里两区近期将根据《指引(试行)》的标准在城市道路、自行车专用道、广场等公共区域设置总数约4000个自行车停放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呼吁广大市民,自觉在停放区内有序停放自行车,共同呵护城市的环境和秩序,维护文明城市形象。

自行车停放区设在哪?

根据《指引(试行)》,自行车停放区重点围绕交通枢纽站点、政府办公区、企事业单位、商场、居住小区、公共区域等人流密集区设置,有利于发挥自行车交通的接驳功能。

在城市道路的人行道、行道树树池之间、道路退线区域均可以设置自行车停放区。

设在人行道上的自行车停放区,宜靠近自行车道外侧布置,且剩余可供通行的人行道宽度不得小于1.5米。

居住型街道、商业型街道可结合小街区道路两侧人行道、广场、建筑退线区域设置自行车停放区。

自行车专用道应结合出入口设置自行车停放区。

城市地铁站宜沿出入口地面亭围护结构两侧及后方地坪设置自行车停放区。

公交站点宜沿站台两侧的路侧带设置自行车停放区。

还可利用高架桥及人行桥下等空间设置自行车停放区。

居住小区及公园内部有条件情况下也可以设置自行车停放区。

在不影响沿街店面经营的范围区域也适宜设置自行车停放区。

哪不能设自行车停放区?

为了维护城市空间管理的秩序,《指引(试行)》也明确了九种不能设置自行车停放区的情形。

城市道路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严禁设置自行车停放区。

人行道宽度低于2.5米并且没有退线绿地或公园绿地的,也不能设置自行车停放区。

影响消防安全的区域,严禁设置自行车停放区。

无障碍设施、盲道及距离上述地点的0.25米-0.5米以内的区域,不能设置自行车停放区。

地铁站出入口30米范围内以及出入口地面亭平台前的踏步前缘线5米范围以内。

公交站点沿站台两侧10米范围外允许设置自行车停放区,10米范围以内不宜设置自行车停放区。

人行天桥与地道出入口,住宅、办公、商业、工业、医院、学校、文体设施、旅游区等人流较密集的场所门前两侧10米以内的路侧带,不能设置自行车停放区。

消火栓半径5米以内的路侧带,不能设置自行车停放区。

道路交叉口转角部位及距离转角15米的范围内的路侧带,不能设置自行车停放区。

自行车停放区长啥样?

自行车停放区要设置成什么样呢?《指引(试行)》要求,停放区一般设置成平面式,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设置成垂直式(长方形)和60°斜列式(平行四边形)两种。可按场地条件采用单排或双排排列。

停放区的长度一般在4.5米至40米之间。两个停放区的间距不宜小于150米-300米。

停放区的标线和图案颜色为嫩绿色,要标明自行车图案及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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