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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推上市后备企业 厦门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2017-02-11 14:44:14张诗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李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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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 (记者 张诗 通讯员杨丹妮)昨日,记者从市金融办了解到,为进一步推动福建省企业上市,积极做好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工作,福建省拟确定一批2017年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目前,厦门市的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

本次申报实行在线申报的方式,企业可直接登录“福建省企业上市企业债券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登录路径: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www.fjdpc.gov.cn——专题专栏——企业上市企业债券服务管理平台—企业上市管理平台)。

【优惠】

列入上市后备企业可享受政策支持

记者了解到,列入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将优先享受多方面的政策支持。例如,优先支持企业改制上市工作,帮助企业加强专业人才培训;优先为企业搭建与境内外相关股票交易所的沟通平台;优先向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公司推荐并指导,推动加快企业挂牌进度;优先支持相关企业申报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等资质;优先纳入全省重大项目融资对接范围,推荐企业成为各类金融机构重点客户和各类保险资金、产业基金、股权基金重点投资对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列入省重点上市后备的企业也同时列入厦门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享受各地出台的相关扶持政策。

【条件】

无违法违规行为需达到盈利指标

记者了解到,符合2017年福建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需符合以下五个条件:

1.注册地在福建,依法成立且存续期满两年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各设区市和省直有关部门积极推荐符合战略新兴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高端设备制造、海洋高新产业)等行业企业。

3.有明确的上市或挂牌“新三板”计划,已完成企业股份制改造或未来一年内可完成股份制改造。

4.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累计净利润不少于800万元;或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4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4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最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

(3)最近三年平均纳税额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元(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减免部分需另行备注,可以合并计算)。

5.厦门市重点推荐的战略新兴产业等行业的企业,可适当放宽上述第4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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