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情 > 正文

没办居住证会被赶?厦门市公安局昨日辟谣

2017-02-09 07:45:36程午鹏 王玉婷 房舒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记者 程午鹏 王玉婷 房舒)没办居住证,会被赶出厦门?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了解到,这是一个近期流传颇为广泛的谣言。

据民警介绍,从2016年12月1日起,厦门暂停办理暂住证,开始办理居住证。居住证办理按照有条件自主申领原则。流动人口在厦门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应当先申报居住登记,等符合条件后,可自愿到居住地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民警说,之前发放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且暂住年限列入居住年限。目前持有暂住证且有效期较长的群众,可不必急于到派出所申请居住证,以免造成扎堆办理,带来不便。

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居住证自助制证一体机已发放到了各公安分局,春节期间,虽然各派出所暂停居住证受理业务,但各分局的制证设备却没“休息”,努力“消化”之前受理的居住证。

【提醒】

两种申请有不同 最好带齐材料

户籍民警也在受理居住证中发现,有部分群众将居住证和暂住证的申请流程混为一谈,甚至只带一本暂住证来申请。

民警提醒大家,最好查询居住证申请所需的材料,一次性带齐,避免在审核时耗费太多时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