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局关于2016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选房安排的通知 厦门日报讯 根据工作安排,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定于2月14日-28日(工作日)办理2016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选房(3月1日下午为补选)工作。申请人可于2月8日起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领取《选房手册》及《选房通知书》,现房看房时间为2月11日-12日。办理委托选房的申请户,应在2月13日12:00前向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未按规定签订《选房确认书》或选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申请资格,其批次申请人顺序号作废。 经2016年10月25日及11月18日公示无异议并已确认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的2668户申请家庭符合选房条件,具体选房时间安排如下: 2016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选房时间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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