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 (记者 李凌 通讯员刘燕娜)近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获悉,2016年,厦门市居民消费价格水平(CPI)累计上涨1.7%,与上一年持平。在36个大中城市里面排名第24位,在全省9地市中排名第二。 2016年,厦门市食品价格涨幅扩大,累计上涨4.2%,比上年同期扩大2.1个百分点,系自2013年以来再次超过4%。食品类价格上涨拉动CPI上涨1.12个百分点,对CPI的贡献率为64%。 工业品价格指数累计下降1.1%,服务价格指数累计上涨2.5%,分别比上年同期回落1.7个百分点与0.2个百分点;消费品价格指数累计上涨1.3%,与上年同期持平。 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累计上涨1.9%,比上年同期扩大0.5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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