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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手机被拿走司机一再否认 监控也“控”不住的哥撒谎

2017-01-20 09:5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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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0:31手机还在的士后座上

23:34:59司机停车后下车

23:35:09的士后座右边车门打开了,旁边站着一个人,而后座上的手机不见了

 

东南网1月2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曾益航)  23:35:18司机上车陈先生回国,从机场打车回家,不慎把手机落在的士上。监控“看”得很清楚,手机正是被的哥捡走。

然后,已回河南老家的的哥却一口否认,并让乘客去报警,去起诉。时隔半个月,陈先生还没找回手机。

虽然昨晚传来消息,涉事的哥被“逼”回厦门,今天陈先生可以去领手机,但这个的哥的行为,实在抹黑了厦门的形象。

乘客经历

留学回国,手机落的士上

1月5日晚上,留学毕业回国的陈先生抵达厦门机场,朋友陈女士前往接他,打车离开。

两人都坐在的士后排,陈先生坐在右边。陈先生在厦门茶厂附近先下车,陈女士则在观音山运营中心下车。

下车后,陈先生便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在车上,他还用手机发过短信,所以能确认掉在的士上。由于时间太晚,他也记不起陈女士的电话,暂时作罢。

6日早上,陈先生联系了陈女士,得知她下车时有拿车票,不过没注意到陈先生落下的手机。

两人随即前往机场寻求警方帮助,调取监控后发现,陈先生上车时手上确实拿着手机。两人又赶到出租车公司寻求帮助。

车票显示,5日晚上10点58分两人上的车,11点33分陈女士下车;出租车属于坤驰公司。

6日,那辆的士并没有开回公司,坤驰公司工作人员便让陈先生下周工作日时间再过去调取车上监控。

不过,从车载监控定时抓拍的几个画面可以看到:陈先生的手机掉在后排右座上,后来司机有下车,接着就看不到手机了。“当时工作人员表示应该就是司机捡走了,让我们等调取监控后再进行确认。”陈先生说。

监控记录

司机停车后,拿走了手机

1月10日,陈先生终于看到了当时的车载监控。

画面显示:5日晚上11点35分,的士在路边停车后,司机离开了驾驶座,随即有一个人影从车子左边绕到车尾再绕到车子右后方,打开右后车门探了半个身子拿走了手机,接着人影又从车尾绕往驾驶座方向,随即司机进了驾驶座。

从衣着上可以确定,这个人影就是出租车司机。证据确凿,可后续的进展却让陈先生既郁闷又气愤!

陈先生丢的是苹果6plus128G手机,折合人民币8000元,在国外买的。陈先生致电那位的士司机,表示愿意给他现金补偿找回手机。可司机一口否认,称没捡到,让陈先生报警,去法院起诉。

部门回应

若不还手机,注销资格证

对陈先生的遭遇,坤驰公司也在积极介入配合调查。除了帮忙调取监控,工作人员表示总经理有跟当事司机做工作,可司机就是不承认。而就在调取监控前,司机以家里有事为由,请假回了河南老家。

17日,记者联系上涉事司机郭先生,询问是否捡到陈先生的手机,而他反问有何证据能够证明。导报记者将监控录像截图发给他看后,他还是坚称自己没有捡到,让乘客去告他。

坤驰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司机不在厦门,公司只能等他回来后再根据相关规定处理,建议陈先生先通过司法途径维权,公司会配合。

前天,记者将情况反映给市运管部门。负责人杨先生在跟坤驰公司核实确认后回复,已让坤驰公司再跟当事司机沟通,责令其归还手机;如果司机不还手机的话,运管部门将会把他列入不诚信名单,注销其相关资格证,以后他无法再在厦门开营运车辆,“这是对他最严厉的处罚”。

昨日傍晚,记者接到陈先生的信息,称坤驰公司已通知他今天前往领取手机,涉事司机已被叫回厦门。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记者手记

你的诚信透支太多

这是不到一个月来,报道的第三篇类似新闻。

2016年12月25日报道《大四女生面试后返校跳楼自杀》和2017年1月7日报道《“无辜”的哥被监控“打脸”》,都是乘客把物品落在的士上,司机都谎称没捡到,最终不得不在监控面前低头。

这一次就更令人无语了,就算有监控作证,可司机还是坚持自己是“无辜”的。监控也“控”不住司机撒谎,你的诚信真是透支太多!

“是处罚太轻,还是司机太狡猾?”1月7日报道中,导报曾对此类行为提出疑问,目前来看似乎依旧没有答案。

网上搜索相关案例。2016年杭州两名乘客李某和赵某捡到其他乘客落下的一部苹果手机后,通过上面的微信转走了5000元,被检察机关以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该案检察官表示,哪怕没有取钱,仅仅在出租车上“捡”个手机,也有可能涉嫌盗窃。

同样是在浙江,2013年有媒体报道,乘客王某在打车时发现前一位顾客的苹果4手机遗落在座位上,趁司机没注意偷偷地把手机揣进自己的口袋,第二天还卖了900元钱。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一审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虽然这两起是乘客捡走的手机,但对于出租车司机来说,岂不是应该有更严格的要求才对?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厦门的一分子,本应该为这个荣誉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我们要做到夜不拾遗,而不是像极个别人那样,“耶,拾到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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