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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起厦门办居住证更简便 提供11种证明中的一种即可

2017-01-13 07:24:52陈小斌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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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起实行便民新政

据悉,本月10日,福建省公安厅出台居住证申领过渡性政策。根据新政,流动人口在福建省申报暂住登记后,同时提供11种在居住地实际居住满半年以上证明(详见图表)中的任意一种,经调查属实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厦门警方表示,根据省公安厅的要求,厦门市公安局决定从1月16日至6月30日实行该过渡性政策。7月1日起,将严格按照《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办理居住证申领业务。

该过渡性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放宽了居住证申领的条件,以方便更多流动人口在厦申领居住证。要提醒的是,新政到6月30日止,申请人不必急于近期申领,以免造成扎堆办理。

将新增87个受理点

记者注意到,在该过渡性政策还没实施前,申领窗口就出现“一号难求”的局面。过渡性政策实施后,申请人数可能会进一步增多,那么,受理窗口能应付得过来吗?

警方表示,目前厦门只有53个派出所可受理居住证办理,供需矛盾确实较为突出。为缓解这一矛盾,厦门53个派出所会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工作时间,并继续投入人力。

此外,省公安厅已支持厦门先行使用政务外网受理居住证申领。目前,厦门警方正在调试该外网,一旦外网可以“上岗”,厦门警方将在53个派出所受理窗口的基础上,尽快再增加87个居住证申领受理点,以缓解居住证办理扎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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