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记者 陆晓凤 罗子泓)11月11日是众所周知的“光棍节”,近年来,网友们还把“光棍节”分为大、中、小三个“型号”,昨日是1月11日,因日期中包含3个“1”,被众多年轻人称为“中光棍节”。然而,如此特殊的“节日”并未受到新人们的青睐,截至昨日16时30分,全市共有67对新人登记,与平日里登记的人数基本持平,相比去年下降20%。
昨日,记者走访思明区及湖里区婚姻登记中心发现,大厅的座位大多空着,只有几对新人正在填写资料、进行体检。“两个人都有空,就过来了。”在湖里区婚姻登记处咨询流程的刘先生告诉记者。当他们得知1月11日是“中光棍节”时,还有点惊讶。
“很多人都是根据农历日期来登记的。”一名工作人员说,除了9月9日、10月10日、11月11日这类含有“成双成对”“长长久久”寓意的日子,和“情人节”“520”等特殊的日子外,一般农历的初六、初八、初九、十二都是比较受新人欢迎的日期。
故事
“细”数“琴”缘:
相识二十年却不熟
热恋两个月就闪婚
邹细细和刘琴站在婚誓台前拍照
“告别光棍,新婚快乐。”在思明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的祝福下,邹细细和刘琴拿着“热腾腾”的结婚证,在婚誓台上又搂又抱,一脸幸福。先生邹细细告诉记者,选择在这个日子结婚,除了想要告别光棍之外,主要原因还是1月11日是太太刘琴的生日。“以后生日和结婚纪念日一起过,多好。”邹细细笑着说。
小学时同在一个班级
在一起两个月就结婚,他们可以算得上“闪婚”。今年33岁的邹细细和刘琴已经相识20年。刚拍完照片坐在一旁等候的刘琴告诉记者,她和先生都来自江西,他们还是小学同班同学。尽管曾经同班,但那时彼此并不熟悉,毕业后再也没联系过。两个月前,经老乡介绍,他们一拍即合,走到一起。“错过了20年,缘分到了,不想再错过。”刘琴说。
高中时租过同一间房
“我跟他还是高中校友。”刘琴说,先生上学期间曾留级3年,尽管他们相差了3个年级,却前后考进同一所高中,住进同一间房子。
“我们居然先后租过同一个房间。”刘琴告诉记者,高中时学校没有宿舍,家离学校远的同学都得去外面租房子。前几天,在一次聊天中,她和先生才意外发现了这一个巧合。刘琴说:“原来缘分早已悄悄埋下,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