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将于1月10日开幕。
厦门日报讯(记者詹文)过去一年,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持续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在改革发展、社会经济、改善民生等领域制定了13部法规,为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厦门形成一套可圈可点的立法经验,在全国地方立法工作研讨会上,“厦门范例”备受关注并作经验介绍。
立改革法 引领重大改革
《厦门经济特区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去年5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首部对“多规合一”管理进行立法的地方性法规,也是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将改革举措纳入法制轨道、立法工作同步跟进的创新尝试。该规定破解了改革遇到的制度性障碍,明确了空间战略规划法律地位,优化了项目生成机制和审批流程,推进多领域、多层次的空间治理体系顶层设计改革。
《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建设规定》去年9月实施,突出制度创新,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自贸片区取得更多可推广可复制经验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
全面清理厦门现行法规涉及行政审批项目设置情况,对首批5部法规及时启动修改程序,修改和废止了有关审批条款,促进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开展。
立社会法 推动社会发展
去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厦门老字号保护发展办法》,这是全国首部促进老字号保护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也是全国首部由代表联名提出并列入常委会议程审议的地方性法规。它对于保护老字号历史文化,提升厦门老字号整体形象和发展水平,传承和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和技艺,具有重要的促进保障和示范引领作用。
今年1月1日实施的《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调整现行管理模式,对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进行制度设计和立法规范。
立民生法 保障民生改善
立法为民、回应社会关切,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民生改善。
养老保险是民生所系的大事,市人大常委会去年修改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中有关保险费率和缴费基数的规定,动态调整社会保险费水平,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