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发现问题 形成有力震慑 市委巡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监督重点。注意把上级巡视未覆盖的市直机关、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纳入巡察重点,除盯住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以外,还把审批部门、执法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国有企业管工程管经营的中层干部纳入监督范围。 巡察办加强与纪委、组织、政法、审计等有关单位的沟通协作,注重基础信息采集,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巡察组重点围绕近年来省纪委信访查报件、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检控类初信初访件,一一延伸了解,从中发现有价值的线索,同时采取“普遍谈了解情况、重点谈锁定情况、反复谈取得实证”的方式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 巡察机构特别重视发动群众参与,通过多种方式方便群众参与监督,群众信访举报件数量呈直线上升趋势。在第二、三轮的巡察中,群众信访举报件达到第一轮的5倍-6倍,成为发现问题线索的重要来源。注重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如通过调阅公务车辆行驶轨迹,发现并移送查处了24人公车私用的问题;通过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个别谈话,发现11人报告不实的问题;通过受理信访、查阅账目和延伸了解,已移送立案处理7人违反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的问题。 坚持边巡边改 提升巡察实效 按照市委“五人小组”会议关于“通过巡察整改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对整改不力的,督促限期整改,特别典型的,严肃问责”的要求,严格督促被巡察单位着力抓紧抓实问题整改。巡察办积极协调对巡察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快查快处,督促即知即改;对规章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建立跟踪督办机制,督促改进落实;对涉嫌违纪的问题,提请市纪委和组织部门及时核查处理。巡察办、巡察组指定专人负责登记、移交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类建立台账,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账销号、逐项落实。及时运用成果强化震慑。采取“短平快”节奏,直奔问题、深挖细查。比如巡察组在进驻某国有企业一周内,就查实该企业3名班子成员公车私用问题并移送进行党纪政纪立案,对该单位纪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在国企领域引起强烈震动,纷纷就有关问题自查自纠。 巡察办及时对三轮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查摆问题根源,向市委和被巡察单位提出有关意见建议,推动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强化监管防控,努力扩大成果转化,从制度、机制、管理层面堵塞漏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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