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文/图本报记者郭桂花)“为了多设几个车位,就把消防水池擅自给拆了,等于把大厦的消防废了。废了消防设施,如果遇到火灾,小区广大业主们的生命安全如何保障。”海丰大厦业主吴先生昨向本报读者热线投诉时如是说。为此,本报记者深入实地展开调查。 本报记者在现场看到,昔日的消防水池被改造成四个停车位了,现场还有一辆车停放着,周围还能看到消防水池的一些痕迹。 业主: 消防水池被拆消防系统受影响 吴先生说,海丰大厦在楼顶和地面一楼原先各有一个水池,主要用于储存饮用水和消防用水。为增建“4个停车位”,临管会(由5名志愿者组成的临时管理委员会)在没有通知业主,也没有得到消防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拆除地面一楼的消防水池,导致如今顶楼的水池也荒废了。 吴先生说,原本楼顶那个大水池可以装水,一旦有火灾,就可以从地上一楼的消防水池(注:水池利用水泵抽水)往楼顶水池送水。如今,地上一楼的整个消防水池被拆了,等于整个消防系统被废除了,我们整栋大楼的生命和财产将面临威胁。 “临管会擅自决定拆除消防水池,无非就是想增加几个车位,结果花了1.9万元的冤枉钱来拆除消防设施,再花1.8万元的冤枉钱来搞‘二次供水’工程,将来恢复消防设施还得花钱”。吴先生呼吁,到时恢复消防的费用应征求广大业主的意见,合情合理地分摊。 临管会: 为解决停车位紧张正征求业主意见 对此,临管会成员彭先生表示,小区长期没有物业管理,也没有成立业委会,处于志愿者自管状态。临管会,由5名志愿者组成。彭先生坦言道,“我们的专业知识确有不足之处,对于地面一楼消防水池的更改,当初实在考虑不周。目前我们也在征求广大业主意见,以便妥善解决这个问题。” 彭先生说,顶楼的消防水池依然可以使用,地面一楼的消防水池早于2012年起就已停止使用,当初鉴于小区内部车位紧张,时常发生邻居矛盾,于是从2016年开始,临管会就有考虑把消防水池废弃更改为4个车位,当时也有在小区张贴相关征求意见书,一段时间后几乎没有业主产生异议,于是就最终做出了这个决定。 部门: 拆除消防设施违法将调查责任人 昨晚7时许,消防部门湖里大队经现场核查,消防水池、水泵均被拆除,显然违反《消防法》第28条有关规定,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调查责任人,且在充分证据确定责任人的情况后,再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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