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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盘点交通陋习 厦门市民要注意公交车四盲区

2016-12-20 11:34:36苏丽娜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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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直接站在车道上等候公交车,非常危险

排队有序上下车,避免危险

厦门日报讯(记者 苏丽娜)12月10日下午3时许,在福州六一南路某公交车站,一名七旬老伯一路小跑,追赶正在驶离车站的公交车,不慎跌倒在地,被公交车后轮碾过腿部,最终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

如今,公交车已成为市民日常出行的重要工具,不论是乘车人,抑或公交车驾驶人,都存在着不安全的出行陋习,导致涉及公交车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市民应如何与公交车“和平共处”?今日,厦门警方为你支招。

陋习1 追赶公交车

追赶公交车几乎在每个公交车站都能见到——市民们远远地看见自己要搭乘的公交车即将驶离车站,便加把劲、跑几步,想着说不定还能赶上这趟车。殊不知这样做很危险,有的可能在奔跑中绊倒,被起步行驶的公交车碾过;有的赶上了公交车,甚至一脚迈上了正在关闭的车门,而被车门夹伤,或被夹着拖行。值得注意的是,大部分市民会直接在机动车道上奔跑,忽视了对周边交通情况的观察,极易被其他车辆撞伤。

交警提醒:公交车已经启动,正在驶离车站,乘车人仍旧进行追赶,是非常不明智且危险的行为。其实,现在公交车班次已逐渐增多,耐心等候下一班车比追赶公交车更安全。

此外,公交行业一般都有规定,公交车出站后不得二次停车、不得再开车门,若公交车司机全程操作都在安全范围内,市民因自己的追赶行为而受伤,需对自己的损失负责。

若市民在追赶过程中影响了其他车辆的安全通行,引发拥堵或事故,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陋习2 占用车道候车

占用机动车道候车多出现在商超、景区、办公楼等人口流动密度大的公交场站。因为人员集中,这些公交站台时常处于饱和状态,很多市民便直接站在车道上候车,而部分市民则是为了尽早登车,索性直接占用车道候车。

等到公交车进站时,在车道上候车的市民会一拥而上,市民被公交车带倒受伤的事故就时常发生在这一时刻。待公交车停稳,市民们又争先恐后地抢着登车,将公交车上车门堵得水泄不通,反而影响了上车效率。

交警提醒:在车道上候车,影响了公交车进出站,且极易发生碰撞事故。市民们应在公交站台上候车,不应占用车道候车;上下车时应自觉排队,待公交车停稳后,有序上下车。

厦门BRT快速公交的车门可同时上下客,市民应遵守“先下后上”的原则,避免引发事故。

陋习3 下车后随意横穿

不少市民从公交车上下车后,会立刻从车尾或车头处横穿过马路。因为公交车身较高,车头和车尾都是公交车的盲区,公交车一起步极易与市民发生碰撞。而庞大的公交车身也会阻挡周围其他车辆驾驶人的视野,突然横穿的市民很可能被这些车辆撞伤。更关键的是,市民下车后直接横穿马路一般都不在斑马线上,一旦发生事故,市民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交警提醒:从公交车上下来,应立即进入公交车站站台,或人行道,切勿在公交车周边和车道上逗留,更不可直接贴着公交车身横穿马路,应通过人行横道、地下通道、天桥等设施过街。

从公交车上下车后,这名学生直接在车道上行走,若引发事故,自己也无法免责

陋习1 急刹急驶

不少市民反映,少数公交车司机会在行车过程中“急刹急驶”,或开“斗气车”,与其他车辆争道抢行。这些行为极易使车内乘客摔倒受伤,也容易导致周围其他车辆躲闪不及而发生碰撞。

交警提醒:急刹急驶属于野蛮驾驶行为,如此开车的公交车司机往往脾气较为急躁,在车辆起步时不够平稳,对行车中遇到的突发情况预判不足,经常急刹急驶。这样做不仅有损车辆性能安全,也将车内乘客、车外其他车辆和市民置于危险之中。公交车司机应提高驾车技能,对路况、车况做好预判工作,避免遇到险情时手忙脚乱而急刹急驶。

陋习2 连续变更多个车道

在道路上时常会见到一些公交车会连续变更多个车道通行,有的甚至会从最右侧车道,连续变更多个车道,到最左侧的左转道左转。庞大的公交车身会导致后方车辆放慢车速,或急忙刹车,影响了道路通行效率。

交警提醒:根据法律规定,在道路上行驶时不得一次连续变更两个车道;超车或变更车道时,遇到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或变更车道的,应停止超车或变道的行为。若不按规定变更车道,罚款300元;不按规定借道,罚款300元。

陋习3 忽视车辆盲区

车头、车尾、前后车门之间是公交车的主要盲区,许多涉及公交车的事故多发生在这些区域。这是因为公交车身较大,尤其在交通高峰期,人车交织,公交车驾驶人难以准确判断车辆周围情况。而市民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对公交车盲区的了解不足误闯盲区而酿成事故。

交警提醒:市民应了解公交车辆的盲区所在,并自觉远离公交车;文明有序地上下车,不在公交车辆周边推搡逗留;步行时遇公交车正在转弯,应立即远离公交车,避免进入公交车的内轮差危险区域,以免遭受伤害。

电动车贴着公交车行驶,极易进入车辆盲区而被驾驶人忽视

陋习1 占用公交车站停车

厦门大部分公交车站台前都施划了醒目的黄色标线,禁止除公交车外的其他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但在日常生活中,依旧能见到不少私家车、的士车辆会占用公交车站临时停车上下客。

交警提醒: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在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站)门前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内,除使用上述设施外,不得停车。占用公交车站停车将被处以400元罚款,拖移机动车。一年内在公交车站区域内停车三次以上,罚款800元,拖移机动车。

陋习2 占用公交车道通行

厦门部分路段规划了公交车专用道,仅供公交车使用,但不少私家车仍会驶入,还有些车辆会在公交车道内违法停放,影响公交车的正常通行。

交警提醒:占用公交车道通行属于违法行为。为保障专用道公交专用权,厦门警方在主要路段设立了完备的电子抓拍监控系统,还在许多公交车上安装了车载抓拍系统。市民驾车违法进入公交车专用道行驶,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警钟长鸣】

公交车超速闯红灯 驾驶人负全责

3月13日17时许,曾某驾驶公交车行驶至思明区民族路路口,正要直行通过时,车前左侧与金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小轿车乘员张某受伤。

经查,事发路口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民族路限速为30公里/小时,而事发时公交车车速约为34km/h,行驶至路口停止线时,其行进方向的交通信号灯已变为黄灯。曾某驾驶公交车涉嫌闯红灯、超速,对本起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公交车隧道内超速 又违法超车致人亡

3月30日14时许,李某驾驶公交车沿文兴隧道行驶,期间超越同向车道由曹某驾驶的电动车,两车发生碰撞,曹某被公交车右后轮碾压而当场死亡。

据悉,文兴隧道内为单向双车道,中间施划着白色单实线,禁止超车、调头、停车,禁止非机动车与行人通行,且限速60公里/小时。而公交车在事发时的行驶速度约为63km/h,属于超速行驶,且超车时未与电动车拉开安全距离,造成了本事故,对本事故负全责。

追赶公交车被绊倒 自己受伤还要担责

4月26日6时许,林某驾驶公交车沿湖滨北路行驶,至湖滨北路吕厝西公交车站停车上下客后,关好车门起步驶离公交站。就在此时,黄某及黄某喜从车后方追赶上来,准备乘车。在追赶中,黄某被黄某喜绊倒而倒地,左腿被公交车右后轮碾伤。

经查,黄某在道路上追赶正在驶离公交站的公交车,造成了本事故,应承担主要责任。而公交车驾驶人林某在驾车驶离公交站时,疏忽大意,对车辆右侧情况观察不周,对本事故承担次要责任。

【交管动态】

公交车司机开车玩手机

海沧交警大队约谈负责人

不久前,有市民举报“闽DY9622”公交车驾驶员薛某边开车边玩手机。对此,海沧交警大队钟山片区中队队长郑泉海和指导员王清平于11月29日下午,约谈了公交车所属的厦门公交集团海沧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驾驶员薛某。要求企业举一反三,立刻开展内部自查自纠,加强公交司机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企业负责人已给予驾驶员薛某立即停岗,接受再教育再培训的处理,并按照公司《运输纪律管理制度》规定,罚款500元、扣3分。接下来,将召开全体驾驶员安全会议,通报该事件,要求全体驾驶员以此为戒,安全文明驾驶。

当事人薛某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切实绷紧安全驾驶之弦。民警也依法对其交通违法行为开具了处罚单,罚款50元、记2分。

【延伸阅读】

公交车四盲区 市民要注意

车头前

实验证明,与驾驶操控台齐高的人,贴着车头走过,驾驶员勉强可看见。换言之,身高低于操控台的人贴着车头走过,很容易被驾驶人忽视。

后轮至车尾

公交车车身较长,在靠边停车、转弯时,司机对于公交车后轮至车尾这块区域的视线极易受阻,很难在短时间内做出准确预判,容易将车尾的行人刮倒。

后视镜下方

公交车后视镜旁的位置俗称车辆A柱。试验证明,在驾驶座上往外看,身高1.7米的人站在后视镜下,勉强只能看见头顶。

前后车门之间

前车门至后车门间的位置,正常情况下可通过后视镜查看,但在上下车人多的情况下,这一区域就会因行人阻挡而出现“人造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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