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2月1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孙春燕)最近计划买车的小伙伴,要注意啦!昨天,财政部联合税务总局公布小排量车购置税新政——— 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小排量车购置税将按7.5%征收,相比今年上调50%。 据测算,新政实施后,一辆10万元的小排量汽车,需要多缴2000多元的税。对此,昨日接受导报记者采访的多位厦门车商表示,相对于日渐回暖的车市,多缴的税费,影响力有限。 一部10万元的裸车 明年需多缴2000多元税 为推动新能源汽车和小排量汽车发展,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相当于购置税减半。 而根据财政部联合税务总局昨日发布的新政,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目前购置税的计算方式是:汽车销售发票价格÷1.17×10%=应缴纳车辆购置税。如果购买一辆发票价格10万元的小排量汽车,按10%的税率计算,购置税是8547元,在2016年底之前购买可享受车购税减半政策,只需要缴纳4273.5元。相比之下,如等到明年元旦之后买,就要按照7.5%的税率缴纳6410元购置税,要多缴2000多元。 厦门国税表示,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开具日期确定,而非提车时间、挂牌时间等其他时间点。也就是说,凡是发票日期在12月31日(含)以内的,还可以享受车购税减半优惠政策,12月31日以后购车,就只有减1/4了。 此外,厦门国税人员提醒,纳税人应在购车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车购税,避免产生滞纳金。 车商称新政影响有限 预计年底会有一波购车潮 导报记者从厦门国税获悉,购置税减半政策执行一年多来,截至今年12月15日,厦门全市共为11.4万辆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办理了减税,减征车购税达5.54亿元。 购置税新政实施后,会不会影响小排量汽车的销售呢?对此,昨日接受导报记者采访的厦门车商纷纷表示影响有限。 “购置税优惠政策对车市确实有相当的刺激作用,不少4S店也一直以购置税优惠要取消吸引消费者快点购车。”金尚路一家4S店人员表示,不过新政只是减少、而不是完全取消这一优惠,所以影响应该不会太大。 另有车商表示,今年下半年以来,包括厦门在内的全国车市一片“飘红”,8月份厦门车市淡季创新高,9月份同比增长33%,10月份车市继续升温,“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多缴千把元的购置税还不至于影响市民的购车热情,对明年车市不会有太大影响”。 当然,也有不少车商预测,受新政刺激,元旦前预计车市会有一波爆发潮,汽车销售还会保持增长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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