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服务 > 正文

厦门办理审验的司机注意 17日可来车管所学习

2016-12-16 08:11:31黄璜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记者 黄璜 通讯员 林冯)为了方便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办理审验业务,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将于17日(本周六)增设审验学习班,这是车管所首次在周末开设审验学习班。

17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00-4:00,厦门尚未办理审验业务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可以带上身份证、驾驶证以及一寸白底彩照一张,到车管所B栋大厅办理。交警部门提示,根据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俗称的“AB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本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分的可以“免检”,但有记分的,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学习。请相关驾驶人在工作日期间将驾驶证上的违法记录(包括记分、罚款)处理完毕,以便周末接受审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