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2月1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吴林增 常海军/文 叶允平/制图 通讯员刘启国)家里有失效药品,千万不可随意丢弃,乱扔失效药品危害堪比废弃电池。
日前,《厦门市家庭失效药品回收实施方案》已经出炉,昨日,市市场监督局药品总监杨学勇接听市长专线,并对《方案》进行解读。
目前,全市选定11家零售连锁药企的200多家门店设立了家庭失效药品回收点。元旦前后,市市场监督局将启动失效药品回收公益宣传活动,集中回收失效药品。
失效药品危害堪比废电池
杨学勇说,失效药品包括过期药品和未按药品使用说明书储存保管导致破损、变质和被污染的药品。“目前,不少家庭对于失效药品的处理比较随便,通常是丢弃在垃圾桶或者在马桶中冲掉。”杨学勇说,“但是,这种处理方式其实危害很大。”
他说,过期药品明确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重要环境污染源之一。如果随意丢弃,药品中某些成分会在自然环境中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害物质,对环境的危害堪比废弃电池。
此外,随意丢弃的药品还有可能落入药贩子手中,从而再次流入市场。失效药品会分解出一些有害物质,服用失效药品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杨学勇说,此前,厦门一些药品零售企业已经主动参与了家庭失效药品回收工作。此次《方案》的出炉,让失效药品回收工作更加规范。
200多家门店设定点回收箱
杨学勇说,此次《方案》的出炉,在于进一步规范家庭失效药品的定点回收工作,从而确保失效药品回收过程中的安全与部门监督。
《方案》明确,以定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为主体、零售门店为回收点,对于回收的失效药品进行集中管理、统一销毁。
“目前,已经初步选定了11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超过200个药品零售门店设立家庭失效药品回收点。”杨学勇说,定点企业必须与市场监督部门签订《家庭失效药品回收管理责任书》。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方案》出炉后,按照要求,定点企业将制作全市统一样式的“家庭失效药品回收定点企业”标牌、“家庭失效药品回收箱”和“家庭失效药品回收记录”、“家庭失效药品销毁记录”。并按专人负责、专册登记、专箱存放的要求做好家庭失效药品回收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对于门店回收的药品,将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交给具有液体或固体废弃物无害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销毁。
管理不善将被取消定点资格
昨日,导报记者走访相关的失效药品回收药店了解到,目前,200多家门店还有部分暂未设立统一的失效药品回收箱。不过,目前,失效药品回收箱设立工作正在推进。
杨学勇说,元旦前后,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启动全市药品安全暨失效药品回收公益宣传活动。
届时,全市11家零售连锁药企的200多家门店将正式共同发起“家庭失效药品定点回收”活动倡议,并在旗下各门店设置统一格式的家庭失效药品回收箱。
“这是全市范围内对失效药品的一次集中回收,希望市民家里有失效药品可以主动拿过来回收。”杨学勇说,宣传活动启动后,失效药品由定点药店回收。
对于定点药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定期检查、定期考核和动态管理,对于服务不好、管理不善、问题严重的回收点将取消其定点资格。“我们希望更多的药企能够加入到失效药品定点回收中,让市民可以就近上交失效药品。”杨学勇说,市民发现有非法回收药品行为的机构和个人,可拨打12331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