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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内境内上市公司超50家 厦出台推进企业上市新政

2016-12-13 11:32:00钟榕华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文洁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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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1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钟榕华)“十三五”(2016-2020年)期末,力争全市境内上市公司超过50家,境外上市公司超过30家,新三板挂牌公司超过200家,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公司超过3000家。昨天,导报记者从厦门市金融办获悉,厦门市政府近日修订并发布了《关于推进企业上市的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大企业上市扶持力度,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提高多项奖励标准

据悉,此次新政策加大了扶持力度,不仅提高了企业主板上市等奖励标准,还明确,符合条件的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也将获得奖励。《意见》主要修订内容有:

一是提高企业主板上市奖励标准。企业进入厦门证监局辅导备案或经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的,补助金额由10万元和30万元分别提高为30万元和70万元。

二是继续引导企业将上市募集资金投资于本市。

三是提高企业异地“买壳”或“借壳”上市奖励标准。企业异地“买壳”或“借壳”上市后将注册地迁回厦门的,由原100万元奖励酌情提高为200万元或300万元。

四是提高企业挂牌新三板创新层奖励标准。进入新三板创新层挂牌并交易的给予50万元奖励,同时基础层挂牌企业首次调整进入创新层后,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五是明确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奖励申请条件。对企业完成股改并在总部注册于厦门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并交易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安排专项资金扶持

截至2016年11月底,厦门已有37家境内上市公司,占全省上市公司家数(108家)的34%,其中,今年新增4家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共133家,占全省新三板挂牌公司家数(318家)的42%;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1503家。

此次出台的《意见》,将为企业上市开辟“绿色通道”;并建立拟上市企业资源库,采取企业申报、部门举荐、上市办审核的办法择优遴选上市后备企业。此外,还支持中介服务机构参与上市工作;厦门市财政将每年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落实推进企业上市各项扶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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