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门一醉汉发狂强行下警车 咬伤民警手臂

2016-12-08 13:36  黄敏江 林泳平 李舒杰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郑王恺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2月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黄敏江 通讯员 林泳平 李舒杰)醉汉想强行下警车,张嘴狠狠咬了民警的手臂一口。

41岁的四川男子阿滔(化名),在湖里一家包装厂工作,租住在湖里殿前。

今年9月30日晚上10点,阿滔和朋友喝完酒,独自驾驶一部无牌电动车回暂住处,经过殿前六路粮库附近时,电动车与一部临时停靠在路边的小车发生刮擦。随后,小车车主报警。

湖里交警大队民警带两名协警到场处理事故。民警现场对阿滔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测出其酒精的检测值为178.9mg/100ml,系酒后驾驶电动车行为。民警用警车载着阿滔,要前往厦门仙岳医院进行抽血酒精检测。

当警车行驶到思明区仙岳路侨建花园门口时,阿滔开始拒不配合前往仙岳医院,并要强行下车。民警只好把车子停靠在路边,与两名协警一起对阿滔采取约束措施。而就在这个过程中,阿滔竟然张开嘴巴,发狂似的狠狠咬了民警的右手手臂。

10月1日,思明警方将阿滔抓获归案。检察官认为,阿滔以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涉嫌妨害公务罪。近日,阿滔已经被思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