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 如今可以“开小灶”了

2016-12-06 08:40:17佘峥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文洁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 (记者 佘峥)今后,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只要招收5名以上残疾学生,就要开设“资源教室”。这是专为残疾学生“开小灶”用的。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昨日对外发布《关于加强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各区每建成一间资源教室,市里补助10万元;每年按每个资源教室不少于20万元的标准安排专项经费。

人们越来越倾向于融合教育,让残疾学生和健康孩子一起学习生活,更有利于他们今后融入社会。不过,普通学校的很多残疾孩子并无法得到个性化的帮助。资源教室就是为了改变这一状况。根据《通知》,今后厦门只要招收5名以上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都要设立资源教室,2019年要保证每个街道都要一所普通中小学设有资源教室,各区则要一所幼儿园设有资源教室。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介绍,我市已经有13所学校开设有资源教室,包括北师大海沧附属学校,集美小学等。按照国家要求,资源教室要不小于60平方米,要设置学习训练、资源评估和办公接待等基本区域。资源教室每天都要向本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开放,即把他们集中起来上康复课等特别课程,也可以是辅导功课;下课后则有义务接待片区内其他学校随班就读的学生,以及接受家长咨询。

《通知》说,专职教师可通过新聘、转岗、购买服务等方式产生,但要有特殊教育经历,每周要上10节课,还要接受家长咨询。据介绍,聘用经费将由每所教室每年20万元的补助来支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