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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通告严控严禁四类违建行为 加强市容环境秩序整治

2016-12-05 08:30:52黄璜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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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 (记者 黄璜 通讯员林庆丰)强台风“莫兰蒂”给厦门带来了重创,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厦门人民携手一心,以惊人的速度重建起美好的家园。如今,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立足灾后恢复重建,厦门持续深入推进“两违”集中整治提升、市容环境秩序整治等工作。今日,市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两违”拆除和市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号召广大市民共同抵制违建、市容乱象。

拆除存在隐患的违建、有效遏制以灾后重建为借口的违法抢占抢建行为,是关系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当务之急;严查随意倾倒垃圾、占道经营等市容乱象,杜绝工地不文明施工行为,是提升城市面貌和市民居住环境的重要举措。这一系列工作事关民生福祉的改善,事关城市文明的提升,相关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整治提升的重点有哪些?作为普通市民,又该如何用实际行动来响应?市城管执法局根据《通告》内容进行了解读。

主要目的

是什么?

●“两违”治理更侧重于消除违建带来的城市公共安全隐患

●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更侧重于提升改善厦门城区市容环境面貌,提高居民生活和工作环境质量

最终都是为了切实保障全体市民的居住安全,着力美化全体市民共同的生活空间,改善民生福祉

哪些违建行为

被要求严控严禁?

所有未批先建的违建行为都是严禁的。《通告》重点突出了四大类危害公共安全、影响城市面貌的违法建设行为

借灾后恢复重建之名的乱搭乱建是首先要重点整治的

因为这类违建大多是要恢复在台风中严重损毁的违建,而且大多数是屋顶搭盖、设在高处的违法广告牌,每建起一处,就是新增一处城市公共安全隐患,因此必须要严控、严禁

这三大类违建行为,也在《通告》中突出强调:

擅自占用道路、绿地、空地、屋顶、沙滩等区域新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未经批准设置各式箱、杆以及停车场

随意设置户外广告、门店招牌和各种标识牌等

这些行为是相关部门在灾后查违、拆违过程中,总结出来比较突出的一些违建、抢建问题,不仅影响公共安全,更是侵占了公共空间,损害了其他居民共同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环境的宜居度。

拒不整改的违建当事人将如何处理?

所有违建都应在有关部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

所有的违建,不论当事人是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家还是个人,只要是未经审批擅自建设的违法建设、屋顶搭盖等建筑物、构筑物,违法设置的广告牌、停车场等等,都应在有关部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特别是那些影响城市、海洋景观及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必须立即拆除。

拒不执行《通告》将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

逾期未拆除的,相关区人民政府和执法部门将依法实施强制拆除。对拒不执行《通告》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以暴力威胁、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市容环境秩序整治

工作重点在哪里?

重点区域>>此次整治将聚焦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自行车道、公共绿地、旅游景区、交通枢纽、沙滩、酒店商场周边。

重点行为>>对那些乱设摊点、流动叫卖、沿街商铺跨店经营、占道经营等市容乱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将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其他措施>>与此同时,相关部门也会督促沿街建筑工地规范施工,采取降尘降噪措施,建筑垃圾应密闭运输,严禁在运输途中抛洒、遗漏和随意向城乡区域或海洋倾倒建筑垃圾。

普通市民

要怎么做?

呼吁广大市民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市容市貌,切实展现出文明城市、文明人的精神面貌,勇于向一切违反城市管理秩序、损害市容市貌的不文明行为说不。同时,也欢迎市民群众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如果您发现违反城管法律法规行为的,欢迎您拨打12319进行举报,市城管执法局将及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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