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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通告严控严禁四类违建行为 加强市容环境秩序整治

2016-12-05 08:30:52黄璜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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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整改的违建当事人将如何处理?

所有违建都应在有关部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

所有的违建,不论当事人是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家还是个人,只要是未经审批擅自建设的违法建设、屋顶搭盖等建筑物、构筑物,违法设置的广告牌、停车场等等,都应在有关部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特别是那些影响城市、海洋景观及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必须立即拆除。

拒不执行《通告》将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

逾期未拆除的,相关区人民政府和执法部门将依法实施强制拆除。对拒不执行《通告》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以暴力威胁、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市容环境秩序整治

工作重点在哪里?

重点区域>>此次整治将聚焦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自行车道、公共绿地、旅游景区、交通枢纽、沙滩、酒店商场周边。

重点行为>>对那些乱设摊点、流动叫卖、沿街商铺跨店经营、占道经营等市容乱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将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其他措施>>与此同时,相关部门也会督促沿街建筑工地规范施工,采取降尘降噪措施,建筑垃圾应密闭运输,严禁在运输途中抛洒、遗漏和随意向城乡区域或海洋倾倒建筑垃圾。

普通市民

要怎么做?

呼吁广大市民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市容市貌,切实展现出文明城市、文明人的精神面貌,勇于向一切违反城市管理秩序、损害市容市貌的不文明行为说不。同时,也欢迎市民群众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如果您发现违反城管法律法规行为的,欢迎您拨打12319进行举报,市城管执法局将及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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