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网约车新政落地:首次申请车龄应在3年内

2016-11-28 20:19:11王绍亮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晚报讯(记者 王绍亮)如果您想在厦门开网约车,要注意了——我市的网约车新政已落地实施。今天上午,市交通运输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透露,市政府近日印发了《厦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下文简称《细则》),标志我市网约车新政正式落地。

据市交通运输局介绍,《细则》11月21日印发后,网约车平台、车辆和驾驶员等三项许可事项已申请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运政窗口预计从12月5日起受理申请。不过,有意向申请许可的平台、车辆、驾驶员需要一定时间做准备工作。网约车平台公司需先取得法人企业注册地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对其线上服务能力的认定,通过认定后再凭认定结果到市级办理许可。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对线上能力认定的要求和程序仍未明确,平台公司通过省级的线上能力认定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按《细则》规定,车辆所有人应先与取得我市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签订接入协议,在平台公司未取得许可之前,车辆无法申请办理许可。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