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2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杨文)昨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通报今年第5期药品质量公告显示,经省、市两级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及药品检验机构,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验,共抽验出40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其中涉及厦门八家医药单位11批次药品有问题。 厦门八家医药单位问题药品是:厦门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镇海路分店经营的“浙贝母”、“板蓝根”;厦门绿雅堂有限公司经营的“砂仁”、“薏苡仁”、“芡实”;厦门翔安后许综合门诊部经营的“白芍”;厦门市金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镇海分店经营的“白芍”;厦门湖里东渡门诊部使用的“防风”;厦门市健康八五医药有限公司镇海路店经营的“天冬”;厦门市古今湖滨药店连锁有限公司滨南分店经营的“白扁豆”;厦门同安工业集中区医院使用的“桃仁(燀桃仁)”等,分别存在着性状不符合规定,或虫蛀,或乙酸龙脑酯含量、二氧化硫残留量、黄曲霉毒素含量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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