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情 > 正文

一楼店面占用公共通道 店家解释是装修时围挡所需

2016-11-19 16:58:59匡惟 江雨丰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晚报讯(文/图 记者 匡惟江雨丰)

【原声】

薛女士:金祥大厦一楼有一家美容美发店,未经业主和业委会同意,私自占用公共场所,改变一楼的承重格局。楼上业主多次反映,然而店家仍在扩张店面面积。

【业主】

一楼店面强占公共通道

金祥大厦一楼类似骑楼设计,有一条供人行走的公共通道。据薛女士介绍,威尼国际美容美发店向房东租用了店面,之前店家还想向大厦管理处租门口的公共通道,但被拒绝。9月30日,金祥大厦管理处贴出一张公告,公告上写“因大部分业主不同意,所以业委会与物业不同意(把公共通道)租给此美容美发公司”。但薛女士说,威尼国际美容美发店将公共通道据为己有,甚至擅自把室内的承重墙拆除了。据楼上邻居说,现在楼下只要一敲动,楼上就会震动得很厉害。

【店家】

围挡是为了不伤及路人

对此,威尼国际美容美发店金榜店店长许先生说:“这栋楼那么高,我不敢动承重墙的,万一楼倒了谁来负责呢?如果敲了承重墙,物业肯定会第一时间阻止。”至于占用公共通道,许先生解释,店面正处装修阶段,所以外围设围挡,以免伤及路人。

【物业】

店家确实占用公共空间

金祥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处华主任说,店家的确在未取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占用公共通道,但他们并未发现敲打承重墙的行为,也没有业主反映。华主任说,物业多次与店家沟通占用公共通道的问题,但对方拒绝整改。店家最后同意留出一米多宽的过道供行人通行。

【城管】

之前的违建行为已当场责令整改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梧村中队说,店家之前确实存在违建行为,已责令其整改。但店面遮挡物属于装修时期的围挡,目前还不能拆除。经查,店内的承重墙没有破坏。后续中队还会跟踪,若店家还有违建行为,会通知整改。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