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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这个小偷很少见:偷包后嫌得手的财物太少,便假装“拾金不昧”要还包,见面后索要报酬,失主不给,他居然想让民警评评理,结果露馅。
近日,集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男子何某犯盗窃罪和敲诈勒索罪获刑。记者彭菲通讯员集法宣
【失落】
连偷三次皆得手,不过都没多少钱
何某今年36岁,湖北武汉人,来厦门后暂住集美区。今年4月初,他在集美区的一家超市闲逛,偶然遇到了小芳(化名)。当时小芳将手提包放在手推车里,而自己正专注于挑选商品。见四周无人注意,何某经过小芳的手推车时,伸手拿走了那个手提包。得手后,他赶紧离开现场。打开包一看,里面只有300元现金,其他都是U盘、耳机,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之类的东西。
现金不多,而银行卡里的钱又无法取出,何某心有不甘,决定继续偷,他指望能遇上一个有钱的。接下来的几天,他又两次作案,目标仍是忙于购物的女顾客。这两次的情况和上次几乎一样,手提包里的现金都不多,银行卡里的钱也都无法取出。此时的何某很失落。
【惊喜】
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居然真的来钱了
不甘心的何某突然想到一计:失主丢了证件肯定很着急,何不敲一笔?
4月中旬,何某通过偷来的手机,联系其中一名受害人小英(化名)。他告诉对方:“包在我手上,如果你不付钱赎回,我就把证件卖掉。”得知包包有下落,小英又惊又喜,她连忙问何某要多少钱,何某狮子大开口:“3000元!”小英说:“我一时没有那么多钱,这样吧,我先转给你100元吧!”
100元到手后,何某将银行卡和社保卡还给了小英。不过身份证和驾驶证不还,他还想继续讨价还价呢。
不过小英并没有吃这一套,她不再支付剩余的钱,而是直接挂失补办证件了。
【失算】
本想让民警评评理,结果露出了马脚
见再也无法从小英身上捞到钱,4月下旬,何某转而联系第一次偷窃的对象小芳。
这次,他改变了“策略”。他告诉小芳,他捡到了她的包,要当面交还。接到电话后,小芳挺纳闷:自己的手提包是在超市的手推车里消失的,会是谁捡的呢?半个多月过去了一直渺无音信,怎么突然又出现了呢?
带着疑问,小芳与何某在相约的地点见面了。一见面,何某就将包里的东西交给小芳,不过提出要酬劳。小芳不给,何某不依不饶:“不给钱,你就不能走。”见何某纠缠不休,小芳拿出手机报警。何某居然并不慌张:“我只不过捡到东西要点报酬而已,我不怕,我们一起等民警来评评理。”于是,两人就在现场等民警。
民警来后,小芳把自己的手提包被偷一事以及何某联系她的过程一一说了。接着,民警详细询问何某“捡包”的经过。这时候的何某开始支支吾吾起来,民警将其带至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最终,何某供出了自己3次在超市行窃的事实。
【结局】
涉偷窃和敲诈勒索,不仅判刑还处罚金
集美区法院审理认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财物,总案值2298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他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的手段向他人索取现金3000元,数额较大,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在敲诈勒索犯罪中,何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只索得部分钱款,是犯罪未遂,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此外,他还要退赔小芳、小英等三名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