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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受审
东南网11月1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同检)进了牢房还霸气凌人,三次殴打其他服刑犯,还辱骂、威胁监管人员。昨日,导报记者从同安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屡教不改的陈某近日因破坏监管秩序罪被起诉并获刑。
陈某是厦门监狱服刑犯,他先后三次因琐事动手殴打其他服刑人员。即使在因打人被送往厦门监狱高危监区观察期间,他仍然不遵守监管规定,辱骂、威胁监管人员,严重扰乱监管秩序。
第1次 为毛巾,挥拳打舍友
陈某此前因多次犯罪获刑,并被关押在监狱中服刑。2015年5月5日上午,与陈某关在同一监舍的阿青(化名)在卫生间整理毛巾时,发现多了一条毛巾,他问了几遍是谁的,见无人应答,他就把毛巾扔进垃圾桶了。
没想到,陈某突然冲向阿青,挥舞拳头,击中阿青的眼角、脸上、后脑勺。“那毛巾是我的!”陈某拳打之后,还从卫生间墙上掰下一块瓷砖,准备砸打阿青,被在场的其他服刑人员制止。
第2次 为奶盒,打人被隔离
2015年7月18日早上6点多,与陈某关在同一监舍的阿建(化名)在整理卫生间肥皂盒时,发现上面有一个空牛奶盒,阿建就喊:“这是谁的?”见没有人应,阿建就用闽南语骂了一句口头禅。
这时,陈某走过来骂他,随后两人发生争执。陈某冲过来扯阿建的衣服,挥拳打他的头部,后被在场的其他服刑人员劝开。狱警到场后,陈某还挥拳欲继续殴打他。
发生这事件后,陈某被送至高危监区隔离关押。隔离当日,他在号房内打翻饭菜,接着他又辱骂、威胁协管人员。陈某说,他“当时心情不好”,就用脚踢了饭盒。
第3次 为电视,再动手获刑
今年1月31日上午8点多,陈某再次拳打同监舍的舍友。当时,他躺在监舍的床铺上,同监舍的阿勇(化名)躺在床上看电视,他嫌太吵,要求阿勇把电视关掉,阿勇把声音关小了,他仍不满意,坚持让阿勇把电视关掉,并去抢夺遥控器,阿勇不给,他就冲到阿勇的床铺上,用左手摁住阿勇,挥右拳连续击打阿勇的头部,后被在场的其他服刑人员拉开。
同安区人民检察院认为,陈某在服刑期间,未遵守监狱规定,因琐事多次殴打其他服刑人员,严重影响了监狱的监管秩序。因此,以破坏监管秩序罪对其提起公诉。
近日,同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与他之前的犯罪进行并罚。
检察官说法
牢里闹事,该当何罪?
检察官提醒说,罪犯在服刑期间应遵守监管秩序,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殴打监管人员的;(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