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五“影帝”骗一个“女配角” 厦一女子被骗2万多

2016-11-11 08:19  张薇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电信人员”

他盗用你的身份证做了违法的事情,现在帮你转接上海刑侦队队长。

“刑侦队队长”

你的身份信息和犯罪分子有牵连,我们要把你逮捕!

“检察长”

你的这些钱来源有问题,我怀疑是犯罪分子给你的赃款、贿赂!

“侦查科科长”

你找一个没人的地方,开一间房,再打电话给检察长做笔录。

“检察长书记官”

你把钱取出来,到银行转给我们指定的北京金融鉴定中心账户,鉴定是否为赃款。

“刑侦队队长”、“检察长”等接连而来,说她涉入犯罪事件中。他们让她去开房,让她去转账,遇到银行人员询问,还要应付说是给读书的孩子转的。

一时深陷恐慌谜局的她,两次汇款被骗了2万多元,家人提醒后才幡然醒悟,随即报警。

原来,那五人全都是“演员”,他们的“剧本”其实也都是被曝光过无数次的老骗术,但或许是五个骗子的“演技”高超,还是成功得手。在这部“大戏”中,王女士成了唯一一个不知道剧情的“女配角”。

对这类案例,民警还是那句话:任何机关或者单位,都不会要求在电话里直接转账,而是要开具单据通过银行等按照正规程序缴纳钱款,要求直接转账的,百分之百是骗子。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