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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梳理行人出行的10大行为 危险又违法

2016-11-08 11:15:20苏丽娜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文洁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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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城市快速路步行

与高速路相同,城市快速路也是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完全禁止行人,非机动车通行。厦门的成功大道和仙岳高架均属于城市快速路,相关数据显示,每月都有上百辆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因违法进入这两条道路而被查扣,被处罚或劝离的自行车和行人数量更多。

交警提醒:城市快速路上的行车速度都较快,行人、非机动车一旦进入城市快速路后会影响道路通行秩序,引发交通事故,后果会很严重。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行人进入城市快速路,处以100元罚款;驾驶电动自行车进入城市快速路,处以200元罚款,并扣留电动自行车;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停车上下客,处1000元罚款。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行人、非机动车不能免责,如涉及机动车在快速路上下客,驾驶人也将被追究相关责任。

追车、扒车、强行拦车

追车、扒车行为较多的出现在搭乘公共交通的市民中,尤其是学生群体;强行拦车则多见于沿街乞讨者。

交警提醒:这些行为其实是行人交通违法危害中最危险的,他们通常直接行走在机动车道上,追车、扒车时,有可能滑落摔倒而被后方行驶而来的车辆压伤。而遇到强行拦车时,驾驶人被迫减速,将会对道路交通秩序和通行效率造成影响,也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幼儿独自上街

孩子独自上街,在路上玩耍、追逐、打闹的情况并不少见,因此不慎被压伤甚至致死的悲剧时有发生。其主要原因是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较为薄弱,而家长又疏于看管与教导。

交警提醒: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龄儿童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不应让其独自上路行驶。家长自身也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教导孩子独自外出时应如何保护自己不受伤害;带领孩子外出时,也应做好榜样,不要带头违反交通法规,给孩子造成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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