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所长 余兴光 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建设生态文明,实质上就是要以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永续发展为目标,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社会。我们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主要有十项任务,一是强化规划和引导约束,从规划顶层设计的角度增强对海洋开发利用活动的引导和约束;二是实施总量控制与红线管控,侧重于从总量控制和空间管控方面对资源环境要素实施有限管理;三是深化资源科学配置与管理,突出市场化配置、精细化管理、有偿化使用的导向;四是严格海洋环境监管与污染防治,包括推进海洋环境监测评价制度体系建设等方面;五是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既注重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又注重实施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六是增强海洋监督执法,突出依法治海、从严从紧;七是施行绩效考核与责任追究,体现对海洋资源环境破坏的严厉追究;八是提升海洋科技创新与支撑能力,强化科技创新并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九是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人才建设,加强人才的培养与引进;最后还要强化宣传教育与公众参与,重在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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