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一女子去超市购买清洗剂却被灼伤眼 险些失明

2016-11-01 08:14  吴雪莹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文洁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郑女士演示取用清洗剂的过程。记者 吴雪莹摄

消费者郑女士向事发超市沃尔玛索赔遭拒,事故原因尚未明确

海西晨报讯 ( 记者吴雪莹)购物过程中,货架上的清洗剂意外洒出,消费者被灼伤眼睛,经医生诊断为角膜损伤。昨日,消费者郑女士反映,她在禾祥西路沃尔玛购物时,被货架上的清洗剂灼伤眼睛,视力受损,出门时需戴着墨镜。近日,郑女士向沃尔玛索赔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但遭到拒绝。

消费者:

清洗剂倾洒眼睛被灼伤

10月20日中午,郑女士来到禾祥西路的沃尔玛选购洗衣槽液体清洗剂。“当时这款清洗剂位于货架的最顶层。我本来是想买同款品牌的另一种产品,但看到这款液体清洗剂就伸手去取,没想到清洗剂全部洒下来,浇到我的脸上和眼睛里。”郑女士说,当时她感觉脸上和眼睛一阵刺痛,赶紧大呼救命。附近两位顾客赶来搀扶她,并找来矿泉水进行冲洗。

“当时我都不能睁眼,看不清路。沃尔玛的工作人员赶了过来,他们带我去沃尔玛的洗眼中心进行冲洗。”随后,工作人员陪郑女士前往医院进行检查,整个过程中她都无法睁眼。

郑女士表示,沃尔玛方面并不承认在这次事件中存在过失。“10月29日,我到沃尔玛和他们工作人员协商,他们的一位负责人说,只能给我500元到1000元的慰问金,但并不是赔偿金,他们认为自身没有过错,是我操作不当造成的。”郑女士说,她要求查看当时的监控录像,但是沃尔玛方面说没有监控录像。她认为,之所以会被清洗剂灼伤眼睛,主要是因为清洗剂没有瓶盖或没有拧紧,因此她在拿取的过程中,清洗剂才会溢出。

郑女士说,她今年54岁,从事服装行业,眼睛受伤后她无法工作。“现在眼睛畏光,有刺痛感,视力也下降了,出门还要戴着墨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