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成立垃圾分类管理中心 垃圾分类将全市推广

2016-10-28 08:32:36吴海奎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垃圾分类试点小区不仅设置了分类垃圾桶,还配备了专门运送厨余垃圾的电动车。
(本报记者殷磊摄)

【相关】

垃圾分类试点

拟增多个小区

目前,厦门已在思明区鼓浪屿、瑞景公园小区,湖里区欣悦园小区、康乐小区二期,集美区滨水小区一二期、诚毅学院、集美第二医院,海沧区天湖城小区等小区、学校、医院开展了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市垃圾分类管理中心在原有的试点基础上,拟增加集美区国建东海岸二期、海凤社区,翔安区万科金色悦城、美地雅登等作为试点小区,及时总结试点经验,逐步在全市范围推广。

【小贴士】

垃圾如何分类?

●可回收物

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主要包括纸类、塑料、玻璃、金属、织物和瓶罐等,应放在蓝色的垃圾桶内。

●厨余垃圾

指居民在家庭生活中产生的垃圾,主要包括丢弃不用的菜叶、剩菜、剩饭、果皮、蛋壳、茶渣、骨头等,应放在绿色的垃圾桶内。

●有害垃圾

指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主要包括对人体健康和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电池、灯管、日用化学品等,应放在红色的垃圾桶内。

●其他垃圾

指除去以上三种垃圾外的其他所有垃圾,主要包括受污染无法再生的纸张,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以及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废旧衣物与其他纺织品、破旧陶瓷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烟头、灰土等,应放在橘黄色的垃圾桶内。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