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 针对种苗企业和农民在种子生产、管理与销售经营中比较困惑的问题,市种子管理站昨日也通过本报进行了专门解答。 一、如何做好备案管理? 对于委托生产种子、委托代销种子、设立分支机构等3种主体的备案,需要持证种子企业在网上填报委托生产种子、委托代销种子、设立分支机构的相关信息,形成备案流水号,备案者凭备案流水号即可完成网上备案。同时,备案者应将相关材料报送县级种子管理机构。对于经营不分装种子的备案,这类备案主体主要涉及广大的种子销售门店,由备案者直接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即可完成备案,不需要种子企业的备案流水号。 二、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主要是指什么? 一是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是指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区域;二是种子生产地点不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限制,由发证机关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种子生产合同复印件及无检疫性有害生物证明确定;三是种子销售活动不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限制,但种子的终端销售地应当在品种审定、品种登记或标签标注的适宜区域内。 三、鲜食、爆裂玉米如何办理许可证?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申请领取鲜食、爆裂玉米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按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许可条件办理”。由于鲜食、爆裂玉米属主要农作物,因此申请领取鲜食、爆裂玉米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除品种条件外,可按非主要农作物种子(D证)的许可条件办理,生产经营的品种应当通过品种审定。 四、超过保质期种子能否销售? 《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质量保证期是指在规定贮存条件下种子生产经营者对种子质量特性值予以保证的承诺时间。如果种子质量没有变化,仍然符合标签描述的标准,即使过了保质期,仍然可以销售。 五、标签二维码如何制作? 标签二维码由企业自己制作,具有唯一性,一个二维码对应唯一一个最小销售单元种子;农作物种子二维码是一串唯一的数字编码,追溯信息至少包括:品种名称、生产经营者名称或进口商名称、单元识别代码、追溯网址等内容。 六、能否以粘贴方式修补标签? 不可以。粘贴方式修补标签只适用于种苗等不适合包装的种子材料,能够进行包装的种子都不可以粘贴方式修补标签。种子使用说明书要外置,不能置于包装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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