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拟用3-5年时间培育特色小镇 符合条件可获奖补

2016-10-27 09:22:08吴林增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符合条件可获300万奖补

市级特色小镇的创建分为申报、审核、建设、考核、验收五个阶段。

申报由各区政府按照厦门市特色小镇建设发展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提出本区域内拟创建的市级特色小镇名单,向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城镇化办)报送创建方案。

市级特色小镇年度建设任务纳入市政府对各区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由市城镇化办牵头制定考核办法,对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特色小镇,实行退出机制,下一年度起不再享受市级特色小镇扶持政策。

特色小镇完成总体规划后,市发改委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从预算内基建资金盘子给予50万元规划设计补助。市发改委牵头制订奖补办法,对一年内完成特色小镇总体规划、引进2个以上特色产业项目落地且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500万元的特色小镇(产业型特色小镇应同时满足:一年内整理可建设用地30万平方米以上、实现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以上),市财政给予300万元的奖补资金。

此外,对于特色小镇内的众创空间也有补助。《意见》支持市级特色小镇内的众创空间争创市级众创空间,享受现行政策补助,即运营1年以内的给予20万元补助;运营满2年的补足至30万元;运营满3年的补足至40万元。对于特色小镇文化内涵挖掘传承,其成果获得国家级认定的,给予50万元/项的奖补资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