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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内玩耍 厦门一男童被女童咬得伤痕累累

2016-10-24 17:53  廖可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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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咬人一方的家长

也要承担责任

福建厦祥律师事务所张雄飞和陈磊律师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两位律师认为,本案中咬人的小女孩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幼儿园未尽到管理职责,应承担补充责任。至于赔偿的数额问题,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中,包含医疗费、护理费等,但医疗费和护理费的赔偿问题实践中必须参照受侵权人的病历、医嘱及相关医疗票据等来确定,本案中作为受害人及其母亲,是可以要求侵权人及幼儿园赔偿的,数额部分若无法协商,可以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医生说法】

被咬的男童身上

至少有12处挫裂伤

小温的主治医师彭医生告诉记者,小温身上至少有12处挫裂伤,分别位于右上臂、左小腿、左臂、肩背和腰部。“一般情况下,被人咬伤是不需要打狂犬疫苗的,咬伤人的小女孩若有被犬只咬过,那么她有可能成为狂犬病毒的寄宿者,这种情况下才需要注射。不过由于不清楚小女孩是否有被犬只咬伤过,家属的担心还是可以理解的。”

彭医生说,被人咬伤后要第一时间合理处置,可以注射破伤风针,预防感染。方法是,立即用20%的肥皂水反复冲洗伤口,伤口较深者需用导管伸入,以肥皂水持续灌注清洗,力求挤出污血。一般不缝合包扎伤口,必要时使用抗菌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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