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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房市违规销售等现象 厦门开展联合检查侧记

2016-10-22 07:53:59颜之宏 尚昊 来源: 新华社  责任编辑: 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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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0日,检查小组工作人员在开发商办公区调阅电脑内存储的合同材料。

新华社厦门10月21日新媒体专电(记者 颜之宏 尚昊)继深圳市13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行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后,厦门市亦于20日启动了商品房销售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和治理行动。

根据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通知,此次行动由该局联合厦门市发改委(物价)、市场监督、规划、建设、城市执法等6部门,对厦门市在售商品房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承担商品房销售代理、营销策划的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营销策划咨询等中介机构进行联合巡查。

20日早上8点半,三个联合检查小组分别出发。记者随同第一检查小组,奔赴同安区。第一检查小组今天检查的楼盘有金都·海尚国际北区、保利·叁仟栋、和谐天下、欣盛园等楼盘。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检查组到达的第一个项目的售楼大厅后,首先来到信息公示栏前,仔细查看其中展示的16种各项证书。

“资质证书原件呢?”一位检查人员率先发问,并要求企业人员提供证书原件。“按照之前通知的要求,所有涉及证件的必须是原件,其次必须要完整展示。”该检查人员向记者介绍。

国土房产局检查人员调阅签约合同,发改委物价部门随机抽取购房合同核对备案价格,建设局对开发商的资质进行现场审核,规划局则仔细对照广告宣传页与审批图纸……查验证件后,检查人员分头行动,开展检查工作。

“电脑上涉及合同的文件全部打开,我们要逐一核对。”执法人员将抽取的纸质合同内容与电脑上备案系统中的内容进行逐项核实。

“查验合同主要是检查开发商是否有免除自己义务、加重消费者负担的行为,以及是否为规避限购创造条件的情况。”检查人员解释说。

“乙方主动要求该《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在厦门网上房地产签订也不报备案,该房屋交付后也不申办该房屋的土地房屋权属证书……今后若政策松动使乙方符合并获得商品房购买人的资格条件后,乙方应主动联系甲方并到甲方住所地补办该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及备案手续……”一份附带补充协议的合同,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

“我们将对此做进一步的调查。”检查人员表示。

在另一家商品房项目的售楼大厅内,原本应当满置宣传页的摆放架上空空如也。售楼经理在检查人员的要求下拿来三张广告宣传页,但这些宣传页除了户型图和简单的户型解析外,并没有标出各个房间的长宽比例,也没有明确的数据说明。

价格是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当发改委的物价检查人员要求随机抽查商品房备案价和公示价是否一致时,售楼处办公区的电脑界面却弹出了“还未安装插件”的错误提示。

一位女经理通过外网调出了两套待售房屋的备案价,但与售楼大厅的公示价格却有出入:一号楼二单元1102房系统显示备案价30000元,公示价31600元;一号楼二单元3702房系统显示备案价31600元,公示价33300元。

“公示价高于备案价,涉嫌违规。”检查人员表示。

就在检查组准备离开时,两名销售人员突然叫住了记者。

“刚才闹了个乌龙,价格其实没错!”回到售楼大厅,此前那位女经理拿出一块废弃的展示牌解释:“我们刚更换了展示牌,本来我们这个板上的价格是对的。”

检查组负责人表示,此次在厦门展开的联合检查行动,是对开发商和中介“捂盘销售、一房一价、违规销售、虚假宣传”等四个方面进行集中检查。

“这不是一次短期的一次性检查,而是长期巡查,开发商和中介都不要心存侥幸。”该负责人说。

此次厦门楼市的“查房”行动将一直持续到10月31日,有关该项检查行动的后续,记者将持续关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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