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下发通知要开展专项检查 10月19日前企业要自查自纠 10月20日至31日 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人员在售楼处检查相关资料。 【检查重点】 企业在商品房 销售过程中 ●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预售行为 ●是否存在捂盘惜售行为 ●是否按照规定在销售现场公示有关证件及销售情况 ●是否存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欺诈行为 ●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 【案例】 ●公示的价格是3.4万元/平方米,而后台备案的预售价格是3.2万元/平方米。按照规定,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备案预售价 ●已经销售出去的房屋,实际销售价格为1万多元/平方米,而售楼处对外公示价格却成了近3万元/平方米,有误导消费者之嫌 厦门日报讯 (文/图记者 吴海奎)同一套房源,在部门备案的预售价格是3.2万元/平方米,在售楼处公示给消费者的价格却成了3.4万元/平方米,被查出来后,售楼处负责人解释说,是交给物料公司制作时,弄错版本了,将马上整改。昨日,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联合市发改委(物价)、市规划委、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厦门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分赴全市六个区的部分售楼处执行商品房销售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本报记者获邀跟踪报道检查过程。当天,检查组发现并整治了一些违法违规的销售行为,专项检查将持续到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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