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车牌断裂还上路 司机将被罚五百元记12分

2016-10-11 09:22  叶舒扬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见习记者 叶舒扬)“车牌都这样破损了,怎么还照常上路?”昨日,读者周先生向本报反映,称在路上看到了一辆车牌断裂的车,仍然在正常行驶。然而,这同样是一种损坏车牌的行为,如果是有意为之,将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罚款并扣分。

昨日上午八点多,周先生正开着车,沿环岛路驶向世茂海峡大厦方向。在一个红绿灯处,正在等待的他突然发现,前方的这辆面包车有些异常。原来,这辆车的车牌只剩下了“闽D 75P”字样,后面的部分断裂,车牌号并不完整。“车牌切口整整齐齐,不像是不小心受损的。”心存疑惑的周先生于是向本报反映了此事。

据了解,根据2015年修订的《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等导致车牌号无法查看的情况,都属于违法行为,将会处以500元罚款。同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将一次性记12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