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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某赌博网站吸引上百会员下注 两名大股东被判刑

2016-10-05 09:06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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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日,王某、阿劲被抓获,警方当场缴获作案工具及赌资17万多元。

近日,海沧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王某、阿劲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且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因此,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阿劲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法官说法

开设赌场罪 最高判十年

法官说,本案系共同犯罪,王某和阿劲是主要股东,均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均应按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由于两名被告人所开设赌场的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或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依法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所以,均应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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