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门思明区一名女子暴力讨债 既赔钱又获刑

2016-10-02 08:58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0月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暴力讨债,代价惨重。女子阿莉为此不但赔了3万元,还因故意伤害罪获刑。昨日,思明区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件。

阿莉是厦门本地人,年过五旬,小学文化,无业。据阿莉说,陈女士欠她一笔钱。

2015年11月26日晚上,阿莉来到陈女士位于思明区的住处讨债,双方发生纠纷。阿莉用拳头击打陈女士的鼻子,并用U形锁击打陈女士的头部,致其受伤。经鉴定,陈女士损伤程度系轻伤二级。

几天后,阿莉经通知后自首。之后,阿莉的家属代她赔偿30000元给陈女士。

近日,思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阿莉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她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