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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提供出库清单 供气公司35只燃气钢瓶被扣

2016-09-29 10:40  曾嫣艳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郑王恺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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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现场查处。

厦门日报讯 (文/图记者 曾嫣艳)运送石油液化气钢瓶的货车停进停车场,陆续来了几名骑电动车的男子,载着钢瓶钻进大街小巷。思明区市政园林局燃气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赶到后,从车内没收了35只燃气钢瓶。

26日下午,两部运送石油液化气钢瓶的专用货车停进第一码头旁晨南停车场,之后陆续有人载着液化气钢瓶离开,群众怀疑可能是违规储存、销售燃气。思明区市政园林局燃气管理中心接到举报后,立即联合城管、安监等执法人员赶到这一处停车场。现场查实,这两部车上运载的液化气钢瓶为厦门华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所属,但随车未能提供相应的出库清单。

“这家供气公司在这一片区没有供应站点,无法实行站点转运,只能用车子转运,再进行人工配送。”思明区市政园林局燃气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解释说,经现场核实,两部车具备危化品运输资质,送气人员也都能提供相关证件,但是他们现场无法提供这些液化气钢瓶的充装记录和流转记录。因为这一行为违反了《厦门经济特区燃气安全监管若干规定》中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思明区执法局现场没收液化气钢瓶35只,其中重瓶15kg16只,5kg4只,空瓶15只,并将依据相关规定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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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 (记者 曾嫣艳)9月23日下午,思明区市政园林局燃气管理中心会同思明区交通执法大队、交警大队及思明区执法局莲前中队等,在岭兜明发园附近查获一违规运输瓶装燃气车辆,查扣35只15公斤钢瓶。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辆车牌号为闽D5G835的厢式货车,无危化品运输资质,无相关证件及标识,送气人员所持的送气工证与本人不符,也没有按规定穿着印有公司标志、送气电话的统一服装,随车未能提供相应的出库清单。

经查,这辆车配送的钢瓶系属厦门市同气燃气有限公司。因这些送气行为违反了《厦门经济特区燃气安全监管若干规定》中第十五条等相关规定,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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