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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再添9名教授级老师 为改革后闽首批正高级教师

2016-09-27 08:45:31佘峥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文洁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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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记者 佘峥)近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新晋升为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的名单,总共有82名,其中9名来自厦门。

正高级教师相当于“教授级”。这样,厦门的中小学幼儿园就有18名正教授级别的教师了。

此次厦门新增的9名正教授级别的教师是: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的宋超美、李依铭;厦门一中的许桂芬、吴旭日;厦门外国语学校的肖骁;双十中学的赵祥枝;海沧区延奎小学的易增加;厦门实验小学的何宝群;厦门市前埔北区小学的林睿。他们是厦门普通中小学第二批正高级教师,也是全省全面推行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后的首批正高级教师。

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最高职务只有“副高”,即副教授级。2012年,福建省在厦门等三个地市试点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设置为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并首次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职称,使得中小学教师首次拥有和教授、研究员一样的职业发展空间,破除了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的“天花板”。

2012年,作为试点,厦门诞生了第一批7名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其中一名来自幼儿园,即第九幼儿园园长葛晓英,这之后,省里进行了职业类学校正高级讲师评选,厦门有两名被评上。

怎样才能评上正高级?

正高级的评选条件有学历、资历要求,例如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除此之外,有三大条件据信是现在中小学教师难以跨过的门槛。这三大门槛是:

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前三名)完成省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课题1项;

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核心期刊发表;

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4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在省级以上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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