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开展公车管理使用情况专项督查
厦门日报讯(记者 薄洁)国庆前夕,特别是在全市抗御强台风“莫兰蒂”灾后重建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后,是否会出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松懈心理,以及节日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市纪委监察局加大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力度,24日(上周六),牵头组织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交警支队等单位,并邀请本报“监督在线”记者和市民评代表,专项开展公车使用情况的检查。当日的检查分三路进行,重点检查包括租用车辆在内的公车节假日使用、入库停放等情况。检查情况表明,我市公车使用管理情况良好。检查中发现的个别疑似问题线索,目前正在调查核实中。
市纪委监察局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明“八个严禁”的纪律底线,针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特点,在职责范围内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奢靡享乐,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督查,坚持挺纪在前,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跟进督办、倒查问责,对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第1路】
地点:市人才服务中心、市留学人员管理中心、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市质监局
10辆公车只停放7辆?有派车单和维修单
在市人才服务中心,检查人员根据定点停放情况报备表,逐一核查公车入库停放情况。经查,市人才服务中心共有7辆公车,除3辆已报废外,其他4辆都在停车区域停放。检查人员还检查了市留学人员管理中心、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的公车管理情况,这两家单位的公车均入库停放,管理也较为规范。
随后,检查人员来到市质监局。市质监局机关共有10辆公车,现场检查却发现只有7辆在市质监局大院停放。“我们有2辆车公务外出,还有1辆在维修厂维修。”市质监局公车管理人员当场拿出了相应的派车单和维修单,验证了自己的说法。
检查人员还对市质监局下属的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市计量检定测试院、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市标准化研究院的公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上述单位的公车均按要求停放管理。
作为规范公车管理的重要内容,在节假日期间(含双休日),公务车辆除了必须统一封存停放之外,车辆的行驶证和钥匙还应指定专人集中管理,检查发现,上述被检查单位均执行落实到位,管理规范。
【第2路】
地点:和平码头、南普陀、胡里山炮台、曾厝垵、市水上运动中心、会展中心、五通灯塔公园、高崎机场
皮卡车疑似公车?正在进一步核查
景点景区是否有公车出入的踪影?检查人员开展了明察暗访。和平码头停车场停放了不少车辆,检查人员一一进行核查,一辆车牌号为闽D03XX6的皮卡车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检查人员拍照取证后,有关部门正对该车辆的使用信息做进一步调查。
适逢周末,“国际休闲旅游博览会”在会展中心举办。会展中心附近聚集了不少市民,周边停车场也停满了车,检查人员分别对几个停车场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公车的踪迹。检查人员还沿途对南普陀、胡里山炮台、曾厝垵、五通灯塔公园等景点景区进行了检查,均未发现公车私用的线索。在市水上运动中心,检查人员检查了该单位的公车管理情况,该单位所属的1辆公车已按规定入场停放。
随后,检查人员来到高崎机场,对候机楼出发层、到达层等处的往来车辆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我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公车。
【第3路】
地点:园博苑、杏滨街道、杏林街道
部分车辆不在停车场?因台风受损在维修
检查人员来到集美区杏滨街道,停车场内停了不少车辆,检查人员逐一核对。
杏滨街道纪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平时街道都严格遵守公车管理规定,车钥匙、行驶证统一存放在党政办,“15日起,我们全员下社区参与灾后重建工作。为了便于灾后重建工作的开展,街道暂时规定灾后重建期间由驾驶员保管行驶证、车钥匙,并要求驾驶员严格按照街道车辆管理办法执行。”
经现场核查,检查人员发现,杏滨街道报备的18辆公车只有15辆停放在街道停车场。对此,杏滨街道表示,台风来袭,车辆受损,其他3辆车都已送到维修厂维修。随后,检查人员来到维修厂进行核实,证实了街道的说法,3辆车果然都停在维修厂内。
杏林街道共报备了9辆车,有8辆车停放在街道。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另一辆公车在台风中受损,已送到维修厂维修,并提供了相关维修证明。
检查人员还对园博苑周边停车场进行了检查,未发现疑似公车。
【提醒】
涉嫌违纪行为 可多种方式举报
如果您发现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公款购买发放购物卡、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请向市纪委监察局举报。
举报方式多样,可以写信寄至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中共厦门市纪委信访室,或拨打市纪委监察局举报中心电话12388,也可以登录“鹭岛清风”网站(www.xmcdi.gov.cn)举报信箱进行举报;还可以下载“鹭岛清风”App客户端、关注“鹭岛清风”微信公众号,通过反“四风”一键通进行举报。
【链接】
八个严禁
严禁用工会费、福利费等公款组织“博饼”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或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
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博饼”及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发放过节福利,严禁用现金、购物卡、代金券给职工发放福利,或者发放数额上明显超标的高档奢侈商品等。
严禁用公款违规定制、购买、赠送节庆纪念品、纪念册等,或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土特产等节礼。
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或会员卡、购物卡、支付凭证、提货券、电子预付卡、微信红包等。
严禁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或以任何名义利用培训中心、招待所、疗养院、内部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
严禁违反有关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