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为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厦门国库现金管理行为,厦门近日出台《厦门市市级国库现金管理实施细则》。上周末,市财政局国库处副处长徐丽珊做客财政网“处长在线访谈”栏目,就此次出台的细则进行解读。 徐丽珊表示,厦门是2016年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地区。目前,“厦门市市级国库现金管理”由市财政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共同开展工作,市财政局、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明确相关职责分工,建立协调机制,包括建立国库现金管理联席会议,并成立市级国库现金管理招标小组,开展市级国库现金管理。 单期中标银行不少于5家 根据《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规定,厦门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可以参与市级国库现金管理操作,政策性银行不能参与。市级国库现金管理通过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存款银行。通过市财政局网站、人行厦门市中支网站可以查询市级国库现金管理招投标信息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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