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1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泓 通讯员 翔普法/文 杨靖/图)家里家外,亲友邻里之间,难免有些纠纷。这家是嫂子和小叔子存在租金纠纷,那家是兄弟俩翻建房子意见不合,还有乡里乡亲的小摩擦…… 这些清官难断的家务事,在翔安区社区法律顾问们看来,只要运用好法律,也能依法分出谁是谁非。 婆婆我抚养 租金却是小叔子拿 曾厝村王某的丈夫已经过世了,年老的婆婆都是王某在照顾。但是,婆婆名下一套房子,出租的租金却被王某的小叔子收走,而他又不照顾老人家。 王某带着委屈,找到了社区法律顾问谢智情,想知道婆婆这套房子的租金,到底她能不能分? 谢智情说,目前情况来看,房子租金受益归房屋所有人所有,王某和她小叔子都无权领取。但是如果王某的婆婆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尽到了抚养义务的王某,可以拿取一定的租金,作为生活补贴。 想翻建老房子 却卡在弟弟这关 农村翻建老房子,那可是大事儿。只是,许厝村的许先生在盖房子过程中,却卡在了亲弟弟这一关。 许先生告诉社区法律顾问陈鸿图,父亲过世留下一套农村住宅,母亲健在,两个姐姐已经出嫁,弟弟则是入赘到别的村庄。许先生想翻建该农村住宅,但弟弟不同意,该怎么办? 陈鸿图建议许先生,可以协商对他们父亲名下的房产进行继承,然后再申请翻建。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以其他继承人为被告提起诉讼,明确产权。你拾我胡萝卜 我扣你摩托车 前垵村村民孙先生承包了本村的地块种植胡萝卜,收获时节将胡萝卜大面积挖出并放在田里一整天,没来得及收走。没想到很多村民以为这些胡萝卜要遗弃,相互告知,纷纷前往反复捡拾。 等孙先生发现时,已经来不及了,只好扣下部分捡拾人员的摩托车,这也就起了纠纷。 对此,社区法律顾问孙武艺解释,承包户孙先生系胡萝卜的所有人,在其未明确萝卜遗弃的情况下,村民的捡拾侵犯了承包户的财产权利,应将捡拾的胡萝卜返还孙先生。 当然,在现场捡拾人员返还胡萝卜的情况下,孙先生无权再扣下他们的摩托车,如孙先生认为自己还有其它损失的,应通过其它合法途径解决。 |
相关阅读:
- [ 09-09]海沧创造厦门人民调解新历史 化解首宗亿元纠纷案
- [ 09-06]厦门市妇联成立妇女儿童权益保障调解委员会
- [ 07-02]厦门首个律师调解室开张 打官司可找律师免费调解
- [ 06-14]阿明2轮3.24亿元成交 2.5亿元大案在厦门成功调解
- [ 03-10]厦门:瓶装鲜牛奶里面有根断吸管 12315前来调解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