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本网原创 > 正文

“一带一路”活动专项基金在厦门正式启动

2016-09-08 11:33:59卢超颖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论坛组委会与尼泊尔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东南网9月7日厦门专电(本网特派记者 卢超颖)今日,第七届“一带一路”生态农业与食品安全论坛在厦门举行,会议同期举行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暨国际产能合作研讨会”上启动了“一带一路”活动专项基金。

论坛上,与会人员以“加强农业合作,共享发展成果”为主题,就促进“一带一路”生态农业合作,携手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业品牌建设和农产品国内外流通,打造沿路各国生态农业与食品安全产业链等内容展开纵论。

“一带一路”活动专项基金正式启动

外交部前部长、论坛组委会主席李肇星,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副部长郭业洲,福建省副省长梁建勇,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秘书长李希奎,“一带一路”农业与食品交易信息平台CEO徐嘉豪,伊萨姆.沙拉夫,马尔祖基,颇钦.蓬拉军,哈桑.加福里法尔德等中外政要共同启动了“一带一路”活动专项基金。

“一带一路”活动专项基金是在“一带一路”战略框架下支持沿线国家开展国际农业合作、国际产能合作及相关技术转化等活动与事业。贯彻“一带一路”建设精神,实施“一带一路”战略部署,秉承“协同发展、互信互利,开放包容、互学互鉴,和衷共济、普惠共赢”的宗旨。聚焦农业国际合作、国际产能合作以及装备制造合作,通过多种形式活动的开展促进沿线国家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合作发展格局。

中联部、全国友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一带一路”建设需要,中联部与全国友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积极推进“绿色丝绸之路”、“健康丝绸之路”。开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业合作、食品安全、国际产能合作等课题研究;支持“一带一路”生态农业与食品安全论坛、“一带一路”农业与食品交易信息平台、“一带一路”国际智库合作联盟的各项工作;共同推动将于北京举办的国际产能合作暨“一带一路”生态农业与食品安全论坛各项事宜。

 

论坛现场签约仪式

福建农业与食品企业入驻“一带一路”农业与食品交易信息平台

信息平台以“绿色、有机、安全、地标”为核心价值,重点推广已取得有机食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生态原产地认证等国家权威认证标志的产品。瞄准国际农产品和食品交易市场蓝海,突出平台国际化属性,推出英文版和俄文版,所有入驻信息平台的企业产品都可在平台上实现无国界展示和交易。2016年,信息平台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署跨境电商全球推广协议,持续进行全球推广,为入驻平台的全球农业与食品企业提供线上展示、推广和交易等优惠和便利。

福建农业与食品企业入驻信息平台标志着论坛及信息平台与福建省在生态农业与食品安全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必将为福建省农业与食品产业做长做强产业链、价值链和供应链提供更大的发展机遇,为福建省农业与食品企业打造和树立产品品牌、深耕国内市场、开拓国际市场架设更广阔更有效更低成本的通道。平台还将与签约地区开展农业与食品“一带一路行”活动,组织当地优秀涉农和食品企业考察学习先进农业与食品生产技术,开展农业与食品领域高层对话和技术交流合作,举办农产品展览、贸易谈判与合作签约等活动,增进各国企业贸易互信、降低成本,实现B端大宗交易,推动精准化国际农业贸易合作和食品安全加工技术交流。

论坛主办方发布“厦门倡议”

论坛上,李希奎宣读了“厦门倡议”:第一,发展生态农业,保障食品安全。发展生态农业等现代农业管理模式,既是促进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科学之路,也是从源头解决中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乃至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治本之策;第二,构建食品安全“国际共治”格局。“国际共治”必须建立政府间的协商机制,政府与国际组织、企业的互动平台,通过政府、国际组织、企业的齐心协力,共同建设全球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共同维护全球食品贸易秩序,构建全球食品的安全防线。第三,深化沿路国家农业国际合作。加快推进农业国际合作战略,践行“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发展思路,发掘中国和沿线国家农业新优势,构建新型农业国际合作关系,扶持重点农业国际合作项目、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涉农企业,推动农业装备、技术、标准、品牌、服务等方面的国际合作。第四,积极发挥专项活动基金作用。“一带一路”活动专项基金在“一带一路”战略下支持沿线国家开展国际农业合作、国际产能合作及相关技术转化等活动与事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