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家爱心单位和个人上台举牌捐赠
厦门日报讯(记者 卫琳)昨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实施后的首个“中华慈善日”,由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民政局、市直机关党工委、团市委主办,市慈善总会承办,厦门各慈善公益组织协办的“慈善法实施暨首个‘中华慈善日’宣传启动仪式”在五一文化广场举行,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爱心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以实际行动向更多市民发出慈善号召。
慈善行动
爱心汇聚宣传慈善理念
厦门有着与生俱来的“慈善基因”,乐善好施互帮互助的氛围浓厚。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民政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厦门慈善事业发展迅速,全市慈善工作获得民政部高度认可,连续三届获评“中国慈善公益指数七星级城市”,这是这一奖项中的最高级别。在《慈善法》颁布实施的重要契机和首个“中华慈善日”来临之际,全市慈善热情更是前所未有的高涨。
昨日,16家爱心单位、慈善公益组织现场举牌捐赠,合计捐出善款2.66亿元,善款用途广泛,主要用于养老、助学、助孤、大病救助等。
来自厦门各界30多家主要慈善公益组织开展公益活动,摆放展板,发放公益宣传材料、倡议书等;厦门乐道力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爱心企业开展义卖,厦门市慈善门诊部等机构举行义诊活动,其他各界公益组织也纷纷前来举行义展、义演等活动。市民政局还现场设置《慈善法》法律咨询处,向广大市民宣传《慈善法》的重要意义和内涵,普及慈善理念。
爱心倡议
人人参与积小善为大爱
活动中,本次活动的承办单位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黄金锭代表厦门市慈善总会向全市社会各界发出真诚倡议,鼓励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首个“中华慈善日”的捐赠活动,自愿捐出一天的收入,企业捐出一天的部分利润,积小善为大爱,汇聚更多正能量,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用爱心践行《慈善法》,用行动共创社会和谐。
黄金锭郑重地承诺:“市慈善总会将严格按照《慈善法》及有关规定,向捐赠者出具正规捐款发票;把募集的善款全部用于扶贫、济困及扶老、助孤、恤病、助残、优抚等慈善公益活动,切实把善款用好;同时将募捐和使用情况通过总会网站、杂志、媒体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让捐赠者放心,让受助者满意!”
市民政局局长李玉辉表示,下一步将在全市各区、各单位深入开展《慈善法》宣传,持续开展“慈善一日捐”等慈善项目,培育市民慈善意识,更好地动员全市人民一起参与慈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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