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年内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记者了解到,厦门在2004年就已实现社会保险登记证并入税务登记,近年统计登记证也不强制而主要依申请办理。“可以说,厦门企业在‘三证合一’改革后,就已实际享受到了‘五证合一’的便利。”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因此,此次改革对厦门企业影响不大。 具体地说,在窗口办事方面,此次改革,原有“三证合一”实行的“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以及使用的文书和材料规范均不会发生变化,对企业的影响几乎为零。 据介绍,“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实行后,企业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和营业执照样式,均与“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相同。也就是说,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设立、变更备案登记和换照等业务时,与改革前并无不同。申请设立登记、原执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企业,都将由登记机关依法核发、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而改革前已实行“三证合一、一证一码”登记并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重新换照。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此次改革,厦门也不要求市场监管部门收缴企业原先已领取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到2018年1月1日前,原有的两证仍将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则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需要提醒的是,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企业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的最后期限为今年12月31日前。据市场监管部门统计,截止到8月底,全市应换照的内资存量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共167912户,完成换照近11万户,仍有近三成企业未完成换照。 此次改革还同时取消了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原有验证和换证要求企业报送的事项,经整合后将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内容,由企业自行在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 |
相关阅读:
- [ 08-31]厦门明起跨入“五证合一”时代 商户年底前要换照
- [ 08-30]福建10月1日起将全面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
- [ 08-30]福建10月推行"五证合一"登记治污水 厦门这套经验可向全国推广
- [ 08-30]闽10月1日全面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
- [ 08-27]我国将全面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