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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明起全面实行“五证合一”商户今年底前需换照

2016-08-31 10:00:58文洁 刘启国 许晓虹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文洁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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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8月31日厦门讯(本网记者 文洁 通讯员 刘启国 许晓虹)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厦门市政府日前下发文件,将从9月1日起全面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以下简称“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在前期全市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简化申请材料和审批环节,再造审批流程,创新审批和服务方式,提高登记效率,方便企业准入。

明起社保证和统计证不再发放

据介绍,此次“五证合一”改革针对的是住所在厦门的企业和农民合作社。改革将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由企业登记机关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9月1日起,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郭勇毅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项改革将相关的“证”整合起来,逐步解决审批管理中的问题,既为企业松绑,也为社会减负。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部署,从今年10月1日起,“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而相比其他省市,厦门原先“三证合一”的改革经验和成效,为顺利实施“五证合一”奠定了良好基础,具备提前实施的有利条件,因此,市政府决定从9月1日起开始实施“五证合一”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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